武汉医保有重大变化,事关异地就医

发布时间:2021-04-01 10:59 来源:青山区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满足异地就医需求,4月1日起,武汉市在全省率先开通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我市首批开通37家试点医疗机构。武汉市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就可实现跨省异地门诊刷卡结算。

武汉市在以往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基础上,此次增加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医保直接结算功能。以后我市参保人员在外地就医时,普通门诊费用也可使用个人账户进行直接结算。

什么是“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指的是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参保统筹地区”即为我们医保缴纳所在地区,一般为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简单地说,市民在武汉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那么参保地就是武汉。在武汉以外的地区看病就医,这样的行为就是“异地就医”。

省内普通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今起开通

目前,湖北省各医保统筹区均已完成了省内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系统改造和测试验收,具备开通直接结算的条件。

今起,湖北省各医保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可在省内62家试点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医保个人账户结算异地普通门诊费用。

武汉试行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在实现省内普通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的基础上,从2021年4月1日起,武汉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营。

“异地就医涉及到参保地和就医地两地的政策和管理”,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要实现跨省普通门诊直接结算,除统筹区开通外,还需要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开通跨省门诊直接结算业务。

也就是说,武汉市参保人员到外地发生普通门诊就医,如果就医所在的医疗机构已开通跨省普通门诊直接结算业务,参保人无需备案,就可刷医保卡直接结算。而外地参保人员在武汉市普通门诊就医,则需要该人员参保所在的统筹区开通业务,且选择我市试点医疗机构;“是否需要备案,要看参保地政策”。

目前,我市首批开通37家试点医疗机构,其中同济医院、中南医院、中部战区总医院等承载异地就医量较大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已开通跨省普通门诊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医保结算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5月底前,我省其他医保统筹区将开通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开通职工医保异地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后,下一步,将继续探索开通异地门诊慢特病结算和城乡居民普通门诊费用异地结算,“进一步扩大医疗卫生资源将在更大范围内共享”。

附件:武汉市首批开通异地门诊费用直接清算试点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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