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0-00020 发布日期 2019-08-26
发布机构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市人大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80153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关于市人大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8015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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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8-26  |  发布单位: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青山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部署开展7大项、23条具体减排措施,其中把深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强驻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作为工作重点,明确了须完成的23项重点减排治理项目,强力推进空气质量改善工作。今年前5个月辖区空气质量持续明显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64.2%,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7.9%,优良率增幅在全市15个区中排名第4PM10均值浓度93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9.8%,在全市15个区中改善程度由高到低排名第1PM2.5均值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2.9%,在全市15个区中改善程度由高到低排名第8

  但总体看来,青山区的空气质量总体水平仍然偏低,产业结构偏重、煤炭消费量巨大、结构性矛盾突出。针对工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委区政府当前正按照“政企互动、市区联动、部门协动、法治推动、社会发动”思路,进一步督促地区企业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实现空气质量优良率稳步上升。

  一、建立政企互动机制,凝聚环保共识

  1.加强环保工作会商。进一步强化与驻区大企业的沟通交流,构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政企互动环保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拜会宝武集团领导,与宝武武钢集团、武钢有限公司会商座谈调研达成共识,宝武集团成立了中国宝武青山地区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政企污染防治工作合力初步形成。

  2.明确环保责任清单。推进与武钢有限公司等驻区大企业签订契约式环保工作协议,明确重点工作和时效,实现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协同进步;加快推动驻区企业落实燃煤消费总量削减,进一步压减产能,加快实施重点污染治理项目,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覆盖率,实时监控排污状况,促进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建立环保约谈制度。召集辖区企业定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和工作约谈,通报全区空气质量状况,及时预警,督促和指导排污单位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针对被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环保目标完成缓慢、违法违规等突出环境问题,督促企业加大力度抓紧整改,及时反馈整改进展情况,对无故不按要求参加约谈或约谈问题整改推进不力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积极探索市区联合执法监管模式。做好以驻区大工业企业为重点的地区污染治理。目前已争取市环保局执法授权,对驻区市直管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问题进行监管,下一步将逐步实现市区联合检查常态化、监管执法全覆盖,多方位拓宽环境违法行为发现渠道,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督促企业限时整改,实施执法后督察,严格跟踪企业落实整改情况,对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始终保持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

  二、加强青山区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1、继续推进严西湖北岸水环境及生态修复工程。严西湖北岸规划总面积154.6公顷,岸线总长度为39.6千米。工程分为沿湖截污、底泥疏浚、水生态修复、环湖绿道及滨水岸线等五大类工程。拟分三期实施:第一期先启动武东区域段绿道约8公里;第二期约14.5公里;第三期约9.3公里。分期同步实施截污、疏浚、生态修复及环境打造等内容。工程计划完工时间为2021年,总投资为207588.41万元。其中,严西湖5个排口应急整治工程已于201711月完工建设。

  2、加快启动北湖水环境整治及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通过水环境及水生态修复治理,改善北湖整体生态环境,提升滨湖空间品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湿地环境,推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实施退地还湖,8公里岸线基础设施、景观绿化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沿湖截污、底泥疏浚、岸线整治、景观绿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工程计划完工时间为2021年,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195400万元。

  三、实施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集中整治辖区燃煤锅炉、窑炉。我区已完成16台燃煤锅炉清洁改造(拆除),完成二氧化硫减排量88.825吨、氮氧化物42.385吨。并为13家改燃企业发放了区级改燃奖励补助资金62.6万元。2018年,继续推进燃煤窑炉清洁改造工作,抓紧完成前期摸底调查,确保在2019930日前完成燃煤窑炉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工作。

  二是开展北湖地区工业企业调查整治。北湖地区共有企业49家,其中涉及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44家(生产加工类企业35家、非生产加工类企业9家),有环评审批手续企业23家。针对北湖地区工业企业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我区采取了坚决果断的整治措施,对既无环评审批手续、又环境污染严重的北湖化工厂予以永久性关停;对北湖胜达制铁厂、橡胶制品厂、北湖铁联矿业公司等3家进行停产整治,责成其提升环保设施水平,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使用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2台燃煤锅炉实施查封;对在中央环保督查期间清理出的小洗涤、小型资源利用加工等企业,经现场核查确定了17家符合整改要求的企业开展环境现状评估,坚决严格地执行生态控制管理规定,严审细究,拒绝一切破坏生态环境的工业项目进入。全方位监控,源头控制,制度保障,切实用好“零审批、零进入”的控制开关。

  三是持续开展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按照“整顿规范一批、搬迁整合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要求,继续对辖区“小散乱污”企业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摸排、建立清单、分类整治,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督促驻区工业企业对蒸汽、水电外供情况进行清查,按照全区统一部署要求落实“小散乱污”企业断汽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加强对固废资源管理,防止流入“小散乱污”企业。

  四、积极争取环保方面政策资金支持

  由于青山区重化工企业比重大的特点,多年来,区委区政府积极呼吁、不断争取上级在环保方面的支持和投入。据市环保局不完全统计,2011年至2017年,市财政向青山地区工业企业投入废气治理资金近7000万元,用于补助武钢、武石化、青山电厂、武钢钢电等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另外,对于排污费征用问题,据有关部门了解,根据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有关问题的通知》(鄂财预发〔201813号)的相关规定,我省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市县收入,实行属地征收、属地入库,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目前,我市的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政策尚未出台,需待财政部门明确归属问题后再另行研究相关政策。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及对青山区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半年,区委、区政府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市环保部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通过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积极探索构建新环保管理机制,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水污染攻坚战和土壤污染防治战,为生态宜业宜居新青山建设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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