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19-88985 发布日期 2019-10-12
发布机构 老干部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8年度武汉市青山区老干部局部门决算 文     号

2018年度武汉市青山区老干部局部门决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19-10-12  |  发布单位:老干部局

  2018年度武汉市青山区老干部局

  部门决算  

  2019年10月1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青山区老干部局是负责全区老干部工作的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意见,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2)加强调查研究,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老干部工作,反映情况,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3)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组织部门抓好老干部党建工作。做好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理和协调老干部信访中的重大问题。

  (4)督促检查老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的落实,协同有关部门解决老干部的实际问题。

  (5)组织和指导老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组织和指导全区老干部开展各类活动,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

  (6)做好全区区属副局级以上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7)负责部分老干部的易地安置工作。

  (8)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的落实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老干部的丧葬和抚恤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青山区老干部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青山区老干部局总编制人数9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人)。在职实有人数5人,其中:行政2人,事业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0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老干部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表(见表格)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老干部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50.3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1.23万元,增长18.79%,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由运保中心统一管理,2018年分配至本单位;二是2018年新增了在职人员的养老金及职业年金;三是调入一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5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50.34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5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66万元,占本年支出53.22%;项目支出210.68万元,占本年支出45.78%。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0.3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1.23万元,增长18.79%。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由运保中心统一管理,2018年分配至本单位;二是2018年新增了在职人员的养老金及职业年金;三是调入一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0.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23万元,增长18.79%。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由运保中心统一管理,2018年分配至本单位;二是2018年新增了在职人员的养老金及职业年金;三是调入一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0.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1.51万元,占89.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1万元,占2.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7万元,占2.41%;城乡社区支出11.51万元,占2.56%;住房保障支出13.34万元,占2.9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1.02万元,支出决算为45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7%。其中:基本支出239.66万元,项目支出210.6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绩效)25.88万元,用于全区涉老单位老干部健康体检。

  2、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政策性)待分配85.80万元,主要用于涉老单位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及离退休人员开展活动、生日慰问、交通补贴、订报刊、学习资料;10条街道和管委会离退休干部“四就近”工作试点社区配套资金。

  3、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政策性)101.18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报刊订阅、特殊困难补助费、老干部住院、危重病、去世丧事慰问,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培训,参加市委老干部局组织的各种活动等。

  4、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费(政策性)42.12万元,主要用于支出水电费、添置活动器材、活动中心维护、临时聘用人员工资补助和全区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

  5、老年大学经费(政策性)41.5万元,用于青山区老年大学,按季度拨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29.81万元,支出决算为40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78%,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说明)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对分解到各涉老单位的老干部经费进行了预算,但决算时分解经费未纳入决算数据;二是部分老干部经费因政策原因未使用,如区正职离退休老领导外出参观学习经费7.8万元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1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说明)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了在职人员的养老金及职业年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74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9%,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说明)的主要原因是区老干部活动中心8月份1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退休。

  4.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1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说明)的主要原因是从区城管委调入一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18万元,支出决算为1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8%,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说明)的主要原因一是区老干部活动中心退休了一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相关经费减少。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4.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青山区老干部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青山区老干部局本级及下属1个参公事业单位青山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8年武汉市青山区老干部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8年武汉市青山区老干部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7年相同,均为0万元。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296.47万元。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536.13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局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区财政局《青山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并同时组成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小组,对我局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了绩效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强化整改,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请简要说明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此次,我局自评98分。我局也将根据自评情况,不断改进管理措施,降低支出成本,增强支出责任。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1.71万元,执行数为296.47万元,完成预算的98.2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绩效)25.88万元,用于全区涉老单位老干部健康体检。

  二是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政策性)186.98万元,其中待分配85.8万元,主要用于涉老单位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及离退休人员开展活动、生日慰问、交通补贴、订报刊、学习资料;10条街道和管委会离退休干部“四就近”工作试点社区配套资金。另外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政策性)101.18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报刊订阅、特殊困难补助费、老干部住院、危重病、去世丧事慰问,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培训,参加市委老干部局组织的各种活动等。

  三是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费(政策性)42.11万元,主要用于支出水电费、添置活动器材、活动中心维护、临时聘用人员工资补助和全区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

  四是老年大学经费(政策性)41.5万元,用于青山区老年大学,按季度拨付。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老干部经费因政策原因未使用,如区正职离退休老领导外出参观学习经费等。因为根据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离退休干部外出参加集体活动,以一日往返为宜,加之老领导年纪偏大,参加活动次数减少,故费用减少。二是对活动中心门球场维修改造的项目由区文化和旅游局实施,节省了经费。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老干部特点开展各项活动,提高服务老干部的水平和能力;二是加强对老干部活动中心设施维护,为老干部提供更好的学习和活动环境。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良好。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青山区老干部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7万元,比2017年减少6.69万元,下降120.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及老干部活动中心水电费等部分办公经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本项由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青山区老干部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市青山区老干部局共有车辆0辆;无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专题党课等方式,有计划地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同志视察湖北武汉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学习中组部常务副部长姜信治同志和中组部老干部局局长许宏彬同志在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围绕忠诚担当、履职尽责等开展交流讨论,全局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

  2、坚持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局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和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经常性地与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开展集体谈心谈话,增进班了子团结,增强了班子活力。

  3、认真推进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全国、省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决定,传达市委第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和省委巡视检查意识形态、党建工作和选人用人等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等等,及时研判、自查、分析全局的政治生态和突出问题,保证了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

  二、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形式,组织全局党员学习杨汉军、郑德荣等 “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观看红色电影和《榜样3》电视片等,加强党性教育,提升党员素质。全年开展专题讨论21次,上党课3次,支部主题党日12次。

  2、深入开展“红色引擎再创造”活动。以“红旗党支部争创活动”为载体,实行党务公开,认真承诺、践诺和评诺,党支部和党员的活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带头结对服务小微企业,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政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好样的工作队”进红卫路街虹尉社区、才惠社区、康苑社区、驻街19街社区等4个结对社区开展帮扶12次,完成“微心愿” 6个,到新洲区仓埠街、李集街何程村结开展精准扶贫等等,实现了零距离为社区群众送温暖和献爱心。

  3、深入开展“三百”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坚持“三引领三融入三提高”的党建工作方法,将党性要求、支部功能、将工作热情融入老干部工作。立足服务老干部,在党支部中开展“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品牌创建活动,开展了“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活动,上门走访慰问生病住院老干部260多人次, 协助10位老干部所在单位和家属做好去世老干部后事办理工作,向29位新退休老干部宣讲老干部政策。编制《离退休干部服务指南》,让老干部满意。

  三、加强履职管理,提升精准服务老干部的水平

  1、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党组织 “三项建设”。 紧紧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全区离退休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报告会”,参观工人村街青和居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和新时代展馆,组织全区离退休干部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知识竞赛,组织全区离退休党支部书记赴新洲区仓埠街开展下乡扶贫活动等。继续加强“示范离退休党支部”创建活动,落实“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员开展“牢记使命,退休不褪色”活动。区教育局离休干部党支部被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授予全省首批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称号。落实了全区45个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和委员工作补贴,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2、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两项待遇”。 巩固和完善了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制定了《中共青山区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转发了《市直单位贯彻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关于调整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坚持为离退休干部订阅报刊杂志,召开副区级(含行政十四级)以上离退休干部区情通报会,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特困帮扶机制。开展“走近老干部身边、走进老干部心灵”活动,确保离退休干部待遇的准确落实。

  3、开展正能量活动。围绕“增添正能量·共筑中国梦”、“改革开放40周年”等主题,开展了十九大知识竞赛、征文、随手拍、 “问计老干部”、 “我看改革开放新成就”等活动,组织老干部志愿小分队开展了法律知识讲座、廉政书画展、送春联等正能量活动。举办了重阳节风采展示系列活动,通过文艺演出、法律咨询、书画展示、“晒晒我的全家福”等活动,让老干部充分展示自己的幸福生活。同时,挖掘选树了张敏华等一批正能量典型,其先进事迹分别在《老年文汇报》刊载和在武汉电视台《银发初心》栏目播出。2018年7月市委老干部局“银发初心 社区奉献——老同志在社区发挥作用现场会”在青和居社区召开。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1、广泛开展“普纪”教育。学习传达了中央、省市和区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开展了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深入学习《宪法》、《监察法》、《条例》、《准则》,开展了党章党纪党规及宪法监察法知识测试,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观看了“不忘初心 警钟长鸣” 的警示教育片,并撰写了心得体会等等。坚持在节假日开展“节前廉政谈话”,做到警钟长鸣,全局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党规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2、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学习了中纪委公开曝光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市纪委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区纪委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的通报等典型案例,开展了治理“微腐败”和“正风除弊”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查摆领导作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宗旨意识、纪律规矩等5个方面的问题,全局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实施主体责任清单及纪实制度、“三重一大”制度、选拔任用干部制度、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等,通过管理制度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如:局内开展集中慰问和救助老干部、开展的大型活动需要的开支、重大工程项目等都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保证了重大决策、决定公开、透明,在全局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专项目标共5项,完成情况如下: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组织副区级(含行政十四级及以上)离退休干部情况通报会1次。

  老干部局协助区委、区政府召开副区级(含行政十四级)以上离退休干部2017年区情通报会暨2018年春节团拜会。

  完成

  2

  落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委员(含副书记)工作补贴。

  全区45个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委员(含副书记)工作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完成

  3

  开展“增添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系列活动。

  围绕“增添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主题, 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沐改革春风,享幸福生活”随手拍手机摄影、“我看改革开放新成就”调研征文、“问计老干部”、“改革开放40周年成就展”等活动。

   完成

  4

  组织全区离退休干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3次。

  举办全区离退休干部“迎春健步行”、象棋麻将双升比赛、改革开放40周年重阳节风采展示活动和羽毛球乒乓球比赛等4次文体活动。

   完成

  5

  做好离退休干部及遗属特困救助、健康体检、重大节日生日去世慰问、“四就近”工作。

  有计划地开展特困老干部及遗属的救助、老干部体检工作,坚持对整岁生日老干部进行慰问,定期开展“四就近”活动。

  

  依法治国目标完成情况

  扎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全年无进京上访人员、无不稳定案件、无邪教案件、无积案、无信访件,未发生安全事件事故、治安事件、刑事案件。

  深化改革目标完成情况

  “晒晒我的全家福”活动、编印《青山区离退休干部服务指南》、挖掘选树一批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等三个深化改革项目已完成。

  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在全区离退休干部中开展“牢记使命,退休不褪色”活动,组织引导老干部到社区、物业管理和旧城改造项目等方面发挥作用,到民营企业党组织担任党建指导员。挖掘选树了一批服务“一区三城”建设的先进典型,其先进事迹分别在《老年文汇报》刊载和在武汉电视台《银发初心》栏目播出。市委老干部局在我区召开了“银发初心 社区奉献——老同志在社区发挥作用现场会”。

  紧紧围绕“问候、问需、问计”老干部,通过开展重大节日、生病住院、整岁生日、“冬送温暖、夏送清凉”走访慰问老干部,对特困老干部及遗属救助等活动,深入了解老干部所思所想所盼。建立了半年和全年对涉老单位进行督促检查的制度,以及日常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加大了深入涉老单位的力度。并积极组织涉老单位争创省级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区教育局离休干部党支部被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授予全省首批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称号,区法院离退休党支部被推荐为2018年度省级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咨询电话:86510757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

  2018年度青山区委老干部局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1、项目立项目的:一是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切实保障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二是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三是加强老年大学建设,方便社会老年人就近就地参加学习活动。

  2、2018年度项目绩效目标为301.71万元,具体为:①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绩效)25.88万元。②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政策性)186.53万元。③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费(政策性)47.8万元。④老年大学经费(政策性)41.5万元。

  (二)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296.47万元,具体为:①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绩效)25.88万元。用于全区涉老单位老干部健康体检。

  ②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政策性)186.98万元。其中待分配85.8万元,主要用于涉老单位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及离退休人员开展活动、生日慰问、交通补贴、订报刊、学习资料;10条街道和管委会离退休干部“四就近”工作试点社区配套资金。另外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政策性)101.18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报刊订阅、特殊困难补助费、老干部住院、危重病、去世丧事慰问,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培训,参加市委老干部局组织的各种活动等。

  ③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费(政策性)42.11万元。主要用于支出水电费、添置活动器材、活动中心维护、临时聘用人员工资补助和全区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

  ④老年大学经费(政策性)41.5万元。用于青山区老年大学。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区财政局《青山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并同时组成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小组,对我局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了绩效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强化整改,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此次,我局自评98分。我局也将根据自评情况,不断改进管理措施,降低支出成本,增强支出责任。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所有项目资金均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完成296.47万元,执行率为98%。具体为:①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绩效)25.88万元,执行率100%。用于全区涉老单位老干部健康体检。

  ②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政策性)186.98万元,执行率100%。其中待分配85.8万元,主要用于涉老单位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及离退休人员开展活动、生日慰问、交通补贴、订报刊、学习资料;10条街道和管委会离退休干部“四就近”工作试点社区配套资金。另外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政策性)101.18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报刊订阅、特殊困难补助费、老干部住院、危重病、去世丧事慰问,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培训,参加市委老干部局组织的各种活动等。

  ③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费(政策性)42.11万元,执行率88%。主要用于支出水电费、添置活动器材、活动中心维护、临时聘用人员工资补助和全区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

  ④老年大学经费(政策性)41.5万元,执行率100%。用于青山区老年大学,按季度拨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局没有财务机构,没有设立会计、出纳,仅设立报账员实行报账制,在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理财务报销等。财务专用章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专人保管。在财务检查中,我单位没有发现违反资金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的问题。

  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一是我局财务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局机关是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从2014年9月22日起,财务报销签字工作由局长何丽同志负责改为副局长王亚文同志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账务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重要领导责任,经办人员负直接责任。

  二是我局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对于开展老干部活动、看望慰问老干部、救助特困老干部及老干部遗属等重大事项,均通过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并附会议记录及老干部名单。工程维修改造项目也上局长办公会通过,按照区财政局要求实施,并由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

  三是我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老干部活动中心没有设立财务机构,其预算及相关开支与局机关整合在一起,根据职责严格按照预算支出用途使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完成296.47万元,执行率为98%。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具体为:①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绩效)25.88万元,执行率100%。②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政策性)186.98万元,执行率100%。③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费(政策性)42.11万元,执行率88%。主要原因是:区级老领导的活动经费未完全使用,根据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离退休干部外出参加集体活动,以一日往返为宜,加之老领导年纪偏大,参加活动次数减少,故费用减少。对活动中心门球场维修改造的项目由区文化和旅游局实施,节省了经费。④老年大学经费(政策性)41.5万元,执行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完成情况为:①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绩效):向各涉老单位下发《通知》,精心组织了全区离退休干部体检。②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政策性):拨付各涉老单位老干部经费85.8万元。组织副区级(含行政十四级及以上)离退休干部情况通报会1次。做好离退休干部及遗属特困救助。③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费(政策性):举办了全区离退休干部“迎春健步行”、象棋麻将双升比赛、改革开放40周年重阳节风采展示活动和羽毛球乒乓球比赛等4次文体活动。④老年大学经费(政策性):方便社会老年人就近就地参加学习活动。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强绩效自评整改,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建议进一步规范离退休干部经费预算。按照老干部工作分层管理的原则,区委老干部局对老干部工作的实行宏观管理,工作重点在负责督促检查各涉老单位是否落实了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以及为离休、副区级以上退休干部服务上。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各单位编制本单位预算草案;按照国家规定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建议各涉老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经费由各单位预算。这样也有利于调动各涉老单位积极性,更好地推动各涉老单位慰问老干部和组织老干部开展活动。

  (三)拟公开情况。按区财政局要求公开有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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