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0-874840 发布日期 2020-01-20
发布机构 老干部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预算 文     号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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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20  |  发布单位:老干部局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概况

  第一部分

  一、部门主要职能

  区委老干部局是区委工作机关,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意见,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2、加强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和检查全区各涉老单位做好老干部工作,反映情况,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典型。

  3、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组织部门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建工作。做好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理和协调老干部信访中的有关问题。

  4、督促检查各涉老单位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协同有关部门解决老干部的实际问题。

  5、引导广大老干部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发挥正能量。组织和指导全区老干部开展学习教育和文体活动,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

  6、做好全区区属离休、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深入推进老干部“四就近”工作。

  7、协助办理老干部的荣誉证、市委老干部局活动中心活动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的落实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老干部特困救助,丧葬和抚恤工作。

  9、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二级预算单位系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老干部活动中心,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总编制人数7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人,工勤人员1人)。在职实有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人,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0人。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二部分

  表1.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8.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9.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0.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8.3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548.34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 222.04万元,项目支出326.3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48.34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548.3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1.7万元,增长6.14%,主要是2020年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等支出增加,全区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老干部人数增加及行政十四级以上退休干部春节慰问费增加等。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22.0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326.30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6.30万元,主要用于:1、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政策性)140万元,用于全区涉老单位老干部健康体检、老干部报刊订阅、特殊困难补助费、老干部住院、危重病、去世丧事慰问,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培训,参加市老干部局组织的各种活动,离退休干部“四就近”工作配套资金、区直机关离退休干部第一党支部及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活动等。

  2、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政策性)待分配97万元,主要用于涉老单位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及离退休人员开展活动、生日慰问、交通补贴、订报刊、学习资料等。

  3、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费(部门专项)29.8万元,主要用于支出水电费、添置活动器材、活动中心维护、临时聘用人员工资补助和全区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

  4、老年大学经费(部门专项)41.5万元,用于青山区老年大学,按季度拨付。

  5、机动经费1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它机动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2.0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11.71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137.4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3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0.3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在职女工卫生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3)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所有收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548.3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1.7万元,增长6.14%,主要是2020年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等支出增加,全区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老干部人数增加及行政十四级以上退休干部春节慰问费增加等。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548.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8.34万元,占10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54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04万元,占40.49%;项目支出326.30万元,占59.51%。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本级机关及下属1家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0.3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7.75万元。包括:货物类7.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548.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上述(一)至(八)项中无对应收入的,请删除。

  (九)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二)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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