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0-898239 发布日期 2020-10-27
发布机构 青山区老干部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9年度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 文     号

2019年度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0-10-27  |  发布单位:青山区老干部局

附件1

2019年度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

局部门决算

2020年10月1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青山区委老干部局是区委工作机关,其主要工作职为:

(1)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意见,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2)加强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和检查全区各涉老单位做好老干部工作,反映情况,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典型。

(3)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组织部门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建工作。做好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理和协调老干部信访中的有关问题。

(4)督促检查各涉老单位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协同有关部门解决老干部的实际问题。

(5)引导广大老干部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发挥正能量。组织和指导全区老干部开展学习教育和文体活动,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

(6)做好全区区属离休、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深入推进老干部“四就近”工作。

(7)协助办理老干部的荣誉证、市委老干部局活动中心活动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的落实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老干部特困救助,丧葬和抚恤工作。

(9)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总编制人数7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人,工勤人员1人)。2019年调入1人,调出1人。2019年底在职实有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人,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0人。

第二部分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  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66.9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57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一是今年新增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1.9万元,及区建管站、八吉府街等涉老单位老干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2019年全区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由每人每年8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000元。以及离退休干部住院及去世慰问、行政十四级以上老干部重阳节及春节慰问费标准提高等。三是增加了临时工作人员并提高了工资标准。四是区委组织部拨付了一定资金用于干部培训宣传教育、老干部活动中心阵地建设等。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66.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6.91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6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48万元,占本年支出49.15%;项目支出237.43万元,占本年支出50.85%。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6.9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57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一是今年新增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1.9万元,及区建管站、八吉府街等涉老单位老干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2019年全区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由每人每年8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000元。以及离退休干部住院及去世慰问、行政十四级以上老干部重阳节及春节慰问费标准提高等。三是增加了临时工作人员并提高了工资标准。四是区委组织部拨付了一定资金用于干部培训宣传教育、老干部活动中心阵地建设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6.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56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一是今年新增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1.9万元,及区建管站、八吉府街等涉老单位老干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2019年全区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由每人每年8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000元。以及离退休干部住院及去世慰问、行政十四级以上老干部重阳节及春节慰问费标准提高等。三是增加了临时工作人员并提高了工资标准。四是区委组织部拨付了一定资金用于干部培训宣传教育、老干部活动中心阵地建设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6.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1.26万元,占90.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30万元,占1.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0万元,占2.03%;卫生健康(类)支出16.90万元,占3.62%;住房保障(类)支出13.95万元,占2.9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6.64万元,支出决算为46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7%。其中:基本支出229.48万元,项目支出237.4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绩效)26.12万元,用于全区涉老单位老干部健康体检。

2、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政策性)待分配87.58万元,主要用于涉老单位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及离退休人员开展活动、生日慰问、交通补贴、订报刊、学习资料;10条街道和管委会离退休干部“四就近”工作试点社区配套资金。

3、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政策性)98.99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报刊订阅、特殊困难补助费、老干部住院、危重病、去世丧事慰问,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培训,参加市委老干部局组织的各种活动等。

4、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费(政策性)29.8万元,主要用于支出水电费、添置活动器材、活动中心维护、临时聘用人员工资补助和全区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

5、老年大学经费(政策性)41.5万元,用于青山区老年大学,按季度拨付。

6、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1.9万元,用于区直机关离退休干部第一党支部及老干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活动。

7、机动经费38.9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它机动工作、老干部活动中心阵地建设等。

8、区委组织部拨付了13万元,用于干部培训宣传教育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76.29万元,支出决算为42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5%,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区财政局压减了2019年一般性支出14.43万元。二是年初预算时1名军休干部按照离休干部经费标准进行预算,但在实际发放时,其奖金按照军休干部的标准发放,未从五大奖中列支,而是从项目经费中开支。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2019年2月由区文化局调入1人,其工资、医保等相关经费划拨到我局。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50万元,支出决算为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2%。

4.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9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95万元,支出决算为1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1.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本级及下属1个参公事业单位青山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9年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9年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8年相同,均为0万元。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     个,资金303.89万元。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516.64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局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区财政局《青山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并同时组成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小组,对我局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了绩效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强化整改,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此次,我局自评98分。我局也将根据自评情况,不断改进管理措施,降低支出成本,增强支出责任。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3.89万元,执行数为237.43万元,完成预算的78.13%。主要产出和效果:(1)完成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绩效性)全区老干部每年一次体检经费26.12万元。组织全区离退休干部进行了健康体检。(2)完成老干工作部门专项款(政策性)186.57万元。主要为老干部公用经费、特需经费、春节慰问费、特困帮扶专项救助等,其中区委老干部局留存98.99万元,待分配下拨各涉单位87.58万元。(3)完成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费29.8万元。主要为老干部活动中心、19街活动室管理费及区直机关离退休干部第一党支部活动经费。(4)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1.9万元。用于区直机关离退休干部第一党支部及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活动。(5)老年大学教育经费及课酬经费41.5万元。按季度拨付给区老年大学。(6)机动经费38.9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它机动工作、老干部活动中心阵地建设等。(7)区委组织部拨付了13万元,用于干部培训宣传教育等。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老干部特点开展各项活动,提高服务老干部的水平和能力;二是加强对老干部活动中心设施维护,为老干部提供更好的学习和活动环境。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良好。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4万元,比2018年增加2.37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2018年老干部活动中心水电费等部分办公经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今年从机关运行经费中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老干部局共有车辆0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三项建设”,坚定新时代老干部的政治信念。

1、加强政治思想建设。一是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重要论述。在全区老干部中开展了全国老干部“双先”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老干部会议精神。二是举办政治报告会。举办了全区离退休干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积极组织老干部参加了市委老干部局举办的形势报告会10余场次。三是丰富教育活动。组织全区老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张富清同志先进事迹,开展了党史知识赛、“我为青山献一策”和“畅谈新变化、点赞新青山”等征文活动,共收到征文50余篇,教育引导老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党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学习。举办了全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党支部工作条例》培训班,认真执行和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二是丰富党组织活动。结合“支部主题党日”,在全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中,开展了以“让党旗永远红”为主题的“助力军运会”“清洁家园”、护湖和“助力新农村”等活动,积极助力青山发展。三是继续开展省级示范党支部创建活动。法院离退休干部党支部2019年被授予省级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称号,指导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离退休党支部做好2020年省级示范党支部的创建工作。四是落实了全区43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负责同志的工作补贴。

二、落实“两项待遇”,提升精准化服务水平。

1、落实政治待遇。举办了2次副区级以上离退休老干部区情通报会,组织副区级老干部参观了青山区创客空间青山江滩沙排场馆、戴家湖公园二期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到革命老区进行了革命传统教育;为全区副处级以上离退休干部订阅了《老年文汇报》、《当代老年》、《人民日报》和《长江日报》等党报党刊。

2、落实生活待遇。一是落实好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按照离休干部1500元/人、处级干部1000元/人的标准,公用经费全部下拨到位各涉老单位。二是落实好离休干部护理费。按照红军时期3400元/人、抗日时期2700元/人、解放战争时期2500元/人的标准,调整了全区69位离休干部的护理费。三是落实好离退休干部体检工作。组织全区427位离退休干部进行了健康体检。

3、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坚持开展了“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活动,开展了特困老干部及遗属特困救助,2019年帮扶44位老干部,帮扶金7.1万元。全年开展了重大节日、纪念日、重阳节、老干部生病住院和去世家属慰问等工作,共计400余人次。

三、创建特色品牌,深入推进正能量活动。

开展了以“银发先锋-老干部发挥正能量作用”为主题的品牌创建活动。

1、积极发现和挖掘老干部典型。一是通过发放《关于做好老干部先进典型推荐工作的通知》在全区涉老单位挖掘老干部先进典型;二是通过走访慰问发现老干部先进典型;三是从老年团队中发现老干部先进典型。

2、积极宣传老干部先进事迹。一是通过正能量活动宣传老干部先进典型。2019年2月成立了青山区“银发正能量宣讲团”,组织宣讲团成员在离退休党支部、老年大学、老年团队、街道社区等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老干部先进事迹,共计20余次。二是借助新闻媒体宣传老干部先进典型。2019年有10余位老干部先进典型事迹先后在《长江日报》、武汉电视台、“武汉老干部”微信公众号、《老年文汇报》等媒体刊载和展播,《长江日报》专门报道了《青山区树典型立标杆 发挥“头雁”效应激活银发正能量》的做法。

3、借力平台充分发挥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一是借力离退休党支部平台。将发挥老干部正能量作用纳入离退休党支部建设责任制,通过支部活动发挥老干部正能量作用。二是借力老年团队平台。我区共有“夕阳红读书会”、老年书画家协会、“青之韵”艺术团等10多个弘扬正能量的团队,分别在法律、文学、文艺、书画、京剧、体育等领域,展示自己的特长发挥正能量作用。三是借力老年大学平台。我区老年大学开设了139个班,学员达5000余人次,通过“以演促校、以演促教”等活动,组织老同志到机关、学校、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进行各类文艺演出,老干部在“老有所乐”中发挥正能量作用。四是搭建社区“微治理”平台。我们在19街社区试点开展了“双需双服务”活动,一方面老同志发挥正能量作用做好社区“微治理”工作,通过走进“顺顺吧”“四点半学校”“正能量宣讲”等形式开展正能量活动16次。另一方面社区开展了以“老同志需求是我们服务宗旨”为主题的服务工作。社区“天天敲门组”为老干部天天敲门,“社区好味道食堂”积极发挥便民作用,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设置便民设施等等,充分为老同志提供各种服务。

四、加强活动中心阵地建设,丰富老干部的文化体育活动。

1、加强活动中心建设。投入40多万元对老干部活动中心进行了维修,设置了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张贴了核心价值观宣传栏,实行电子监控全覆盖,给老干部提供一个安全、优美、整洁、文明的活动场所。

2、支持各老年团队和机构工作。为老年机构和团队购置活动设施、请培训老师、提供活动场所等服务。同时召开活动中心院内涉老机构、团队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活动中心管理和服务质量。

3、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举办了青山地区迎军运老同志乒乓球比赛、全区离退休干部迎春健步行、园艺知识讲座、棋牌双升比赛、重阳节风采展示等文体活动10余次。组织老干部参加了市委老干部局举办的随手拍摄影、趣味运动会、文艺表演等活动10余次,丰富了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加强政治建设,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增强。

1、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制定了主题教育方案,举办了读书班,系统学习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张富清先进事迹,参观了黄继光英雄荣誉连、开展了志愿帮扶活动等,思想政治上受到了教育和洗礼。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检视问题,立行立改,形成了2篇调研报告,建立了督促指导涉老单位工作机制,及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老干部工作的有力措施。

2、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局班子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判和通报意识形态工作,完成了中心组学习任务,以“铸魂工程”为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了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开展了党章党纪党规及监察法知识测试,观看了《重装行动 利剑反腐》的警示教育片等。班子成员认真落实“节前廉政谈话”,做到日常监督和提醒常态化。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全局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党规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4、加强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8月5日至10月18日对区委老干部局开展了巡察工作,于12月17日反馈了我局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等5个方面的17个问题。我局非常重视,一是压实了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小组,为整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认真落实整改。反馈意见大会后,第一时间向全局干部职工通报了巡察反馈的意见,召开了专题部署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统一了思想、查找了症结,形成了整改方案。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思想,为有序推进巡察整改提供了政治保障。

六、完成依法治国目标

扎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全年无进京上访人员、无不稳定案件、无邪教案件、无积案、无信访件,未发生安全事件事故、治安事件、刑事案件。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举办全区离退休干部形势报告会1次。

组织青山区老干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报告会1次。

完成

2

以为党和人民增添正能量为价值取向,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3次。

开展“祖国在我心中”征文活动 、“我们曾经年轻”随手拍摄影活动 、“我看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专题座谈活动、“千人千场”正能量大讲坛、“四个助力”等正能量活动。

完成

3

组织全区离退休干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3次。

举办了迎春健步行、青山地区迎军运乒乓球比赛、园艺知识讲座、书画展、棋牌双升比赛、重阳节风采展示、球类比赛、“四季养生”大讲堂等文体活动。

完成

4

做好全区离退休干部走访慰问、报刊征订、健康体检,老干部及遗属特困救助等工作。

有计划地开展特困老干部及遗属的救助、老干部体检工作,坚持对整岁生日老干部进行慰问,定期开展“四就近”活动。

完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咨询电话:86510757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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