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19-89267 发布日期 2019-10-25
发布机构 政协办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8年度青山区政协办公室决算 文     号

2018年度青山区政协办公室决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19-10-25  |  发布单位:政协办

  2018年度青山区政协办公室决算

  2019年10月1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青山区政协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青山区政协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青山区政协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青山区政协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选举政协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2、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并通过有关的决议;

  4、参与对国家和地方事务的重要问题的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

  5、召集并主持青山区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会议由会议选举主席团主持;

  6、组织实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的任务和全国委员会所作的全国性的决议以及上级地方委员会所作的全地区性的决议;

  7、执行青山区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

  8、青山区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审议通过提交同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或人民政府的重要建议案;

  9、根据秘书长的提议,任免青山区委员会的副秘书长;

  10、决定青山区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并任免其领导成员;

  11、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青山区政协办公室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青山区政协办公室总编制人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在职实有人数25人,其中:行政22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8人。

  

  

第三部分  青山区政协办公室2018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204.1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8.28万元,增长37.48%,主要原因是2018年离退休人员工资由各单位自行发放,2017年是运保中心统一发放。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04.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4.1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0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9.08万元,占本年支出85.46 %;项目支出175.07万元,占本年支出14.54%。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04.1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8.28万元,增长37.48%。主要原因是2018年离退休人员工资由各单位自行发放,2017年是运保中心统一发放。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4.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8.28万元,增长37.48 %。主要原因是2018年离退休人员工资由各单位自行发放,2017年是运保中心统一发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4.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8.43万元,占82.92%;教育支出2.81万元,占0.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90万元,占7.0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48万元,占3.78%;住房保障支出72.53万元,占6.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04.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0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029.08万元,项目支出175.0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政协活动经费116.52万元,主要成效是强化委员学习培训,筑牢思想基础;组织委员围绕重点提案和政府十件实事办理、两区产业融合发展、军民融合发展、两区路网建设深度融合、北湖闸港及北湖大港整治、打造青山江滩文化体育亮点提升区域环境等工作,开展了20余次专题视察活动,共整理编辑《青山政协》4期,编报社情民意信息40余篇,有7篇社情民意被市政协采用,12篇信息被省政协手机报采用,20余篇信息被省、市政协网站采用;继续做好《青山政法》(下卷)文史资料的先期征编统稿工作。政协全会经费28.55万元,主要成效是听取并审议“政协武汉市青山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政协武汉市青山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青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列席青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举行大会发言、审议通过大会建议案和各项决议。政协街道联络委会费30万元,主要成效是拓展议政建言广度。各专委会(小组)、各街政协联络委和有关界别分别围绕金融服务一体化发展、“和平之心”建设、“两河”区域绿道系统建设、疾控中心大楼建设、工会维稳维权、加强保障房建设与管理、校园食品安全“明厨亮灶”工程等工作开展对口协商和界别协商。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98.43万元,支出决算为99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81万元,支出决算为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4.90万元,支出决算为8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5.48万元,支出决算为4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2.53万元,支出决算为7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9.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4.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34.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青山区政协办公室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青山区政协办公室本级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95%,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93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参加我区基层对口交流团赴台开展交流任务。

  2018年青山区政协办公室出国(境)1人次,实际发生支出1.93万元。其中:住宿及餐费0.83万元、旅费0.33万元、杂费0.77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我区基层对口交流团赴台开展交流任务,以进一步厚植两地党际之间友谊,扩大部门之间互动及联络,全面准确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台大政方针。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06%;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06%,比年初预算减少9.17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成本,节约开支。主要用于汽油费、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等。其中:燃料费3.10万元;维修费2.70万元;过桥过路费0.43万元;保险费2.6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比年初预算减少0.9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接待数量。主要用于外地政协来我区交流考察的接待工作。

  2018年青山区政协办公室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0.06万元,主要用于安徽省肥西县政协的接待工作1批次9人次(其中:陪同3人次)。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6.18万元,增长133.19%,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1.93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26万元,增长93.22 %,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14.2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人参加我区基层对口交流团赴台开展交流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保险费及汽油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外地政协来我区交流人员略有减少。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青山区政协办公室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青山区政协办公室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175.07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青山区政协办公室在政协党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能,扎实开展工作,较好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青山区政协办公室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政协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4万元,执行数为116.52万元,完成预算的80.92%。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强化委员学习培训,筑牢思想基础。创办“政协讲坛”,先后邀请3名专家学者分别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与复兴大武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等主题作专题辅导;二是组织协商活动。组织委员围绕重点提案和政府十件实事办理、两区产业融合发展、军民融合发展、两区路网建设深度融合、北湖闸港及北湖大港整治、打造青山江滩文化体育亮点提升区域环境等工作,开展了20余次专题视察活动,共整理编辑《青山政协》4期,编报社情民意信息40余篇,有7篇社情民意被市政协采用,12篇信息被省政协手机报采用,20余篇信息被省、市政协网站采用。三是继续做好《青山政法》(下卷)文史资料的先期征编统稿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体系不够完善,指标覆盖不够全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健全绩效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发挥绩效目标导向作用,根据绩效目标设置个性化的绩效指标;二是人员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绩效目标及指标编制水平。

  政协全会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28.55万元,完成预算的57.1%。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会审计通过了政协武汉市青山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建议案,决定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关于加快长江北湖生态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建议》;二是审议通过《政协武汉市青山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政协武汉市青山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其他各项决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体系不够完善,指标覆盖不够全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健全绩效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发挥绩效目标导向作用,根据绩效目标设置个性化的绩效指标;二是人员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绩效目标及指标编制水平。

  政协街道联络委会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拓展议政建言广度。各专委会(小组)、各街政协联络委和有关界别分别围绕金融服务一体化发展、“和平之心”建设、“两河”区域绿道系统建设、疾控中心大楼建设、工会维稳维权、加强保障房建设与管理、校园食品安全“明厨亮灶”工程等工作开展对口协商和界别协商,强化了街道、委员之间的联络服务管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体系不够完善,指标覆盖不够全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健全绩效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发挥绩效目标导向作用,根据绩效目标设置个性化的绩效指标;二是人员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绩效目标及指标编制水平。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青山区政协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3万元,比2017年增加18.25万元,增长114.21%。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车辆保险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青山区政协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青山区政协办公室共有车辆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调研及其他公务活动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 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坚持思想引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1、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2、强化学习培训,筑牢思想基础

  3、加强党的建设,凝聚思想共识

  二、坚持服务大局,切实提高政治协商质量

  1、有效提升议政建言深度

  2、努力提高议政建言精度

  3、不断拓展议政建言广度

  三、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增强民主监督实效

  1、提案办理监督制度化

  2、专项民主监督精准化

  3、专题视察监督常态化

  四、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提升参政议政能力

  1、政情通报交流促知情明政

  2、助力中心工作促转型发展

  3、深入调查研究促履职提升

  4、反映社情民意促渠道畅通

  五、坚持凝心聚力,充分发挥团结联谊功能

  1、加强联络联谊,夯实团结民主基础

  2、深化互动交流,形成履职工作合力

  3、强化协作联动,提高合作共事能力

  六、坚持党建统揽,大力加强政协自身建设

  1、多措并举强化委员队伍建设

  2、全面规范推进政协组织建设

  3、从严从实加强政协机关建设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坚持思想引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1、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2、强化学习培训,筑牢思想基础。

3、加强党的建设,凝聚思想共识。

1. 坚持区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落实重大工作主动报告、重要事项及时汇报等工作制度,自觉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履行职能,自觉把中共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贯彻到区政协工作中,做到区委有部署、政协就跟进,区委有要求、政协就执行。

2. 创办“政协讲坛”,先后邀请3名专家学者分别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与复兴大武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等主题作专题辅导,引导全体委员在学思践悟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3. 加强政协党的建设实践探索,深入思考并撰写题为《党建引领,尽心履职,推动新时代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研讨文章,在市政协座谈会上进行交流发言。区政协“好样的工作队”深入对口联系社区(村)开展法治宣讲、扶贫帮困、义务劳动、“三乡工程”等活动,引导委员和机关干部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凝聚更加牢固的思想共识。

  2

坚持服务大局,切实提高政治协商质量。

1、有效提升议政建言深度。

2、努力提高议政建言精度。

3、不断拓展议政建言广度。

1.组织成立专题调研小组,联合武科大有关学者开展调研咨询活动,紧扣青山转型发展、基层社会治理、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协商,形成了35篇大会发言,在区域经济转型路径选择、发展江滩特色文化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100余条,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许多意见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

2.围绕制约我区转型发展的生态问题,选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题进行常委会议政性专题协商,从加强企业源头治理、扬尘治理、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等角度提出意见建议31条。928日长江日报对此次协商进行了专版报道。围绕我区经济发展短板问题,选定新民营经济发展主题进行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从打造科技产业创新孵化链条、推动民营商贸企业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等角度提出意见建议32条,湖北日报等9家媒体对协商情况进行了报道。

3. 各专委会(小组)、各街政协联络委和有关界别分别围绕金融服务一体化发展、“和平之心”建设、“两河”区域绿道系统建设、疾控中心大楼建设、工会维稳维权、加强保障房建设与管理、校园食品安全“明厨亮灶”工程等工作开展对口协商和界别协商,有效拓展了协商议政领域。

  3

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增强民主。

1. 提案办理监督制度化。

2. 专项民主监督精准化。

3.题视察监督常态化。

1. 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以来,审议通过了建议案1件,提案审查立案140件,其中重点提案4件,重要提案8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组织委员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深入推进提案办理民主评议活动,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成效。

2. 围绕转型发展难点和民生热点问题,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组织委员参加全面深化改革三方测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测评等活动。围绕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等开展积极有效的监督。做好全区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监督检查评议工作

3.组织委员围绕重点提案和政府十件实事办理、两区产业融合发展、军民融合发展、两区路网建设深度融合、北湖闸港及北湖大港整治、打造青山江滩文化体育亮点提升区域环境等工作,分层次开展了20余次专题视察活动,提出意见建议200余条,有力地推动了相关工作落实。

  4

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提升参政议政能力。

1. 政情通报交流促知情明政。

2.助力中心工作促转型发展深化。

3. 深入调查研究促履职提升。

4. 反映社情民意促渠道畅通。

1. 邀请区政府领导通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围绕重大项目进展、地区财政收入、武钢三中建设等8个方面问题,组织委员们与区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互动交流,让委员们进一步了解党委、政府工作情况和2019年工作重点。

2. 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主动参与全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带头在精准脱贫、旧城改造、“红色引擎共同创造”、村(社区)“两委”换届督导、下基层大接访、信访积案化解和“河湖长制”“千局联千企”“一企一策”等工作中,勇挑重担、排忧解难、主动作为

3.制定调研工作方案,确定31个专项课题,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沉下去等方式,全面深化调研工作,形成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北湖区域环境治理、促进花园式工厂建设等调研成果76篇。

4. 组织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倾听民意,共整理编辑《青山政协》4期,编报社情民意信息40余篇,有7篇社情民意被市政协采用,12篇信息被省政协手机报采用,20余篇信息被省、市政协网站采用,及时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诉求。

  5

坚持凝心聚力,充分发挥团结联谊功能。

1. 加强联络联谊,夯实团结民主基础。

2. 深化互动交流,形成履职工作合力。

3. 强化协作联动,提高合作共事能力。

1. 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在制定全区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区政协年度工作要点等重大工作安排前,充分征求、听取和采纳他们的意见建议,在联合调研、专题协商、视察监督等活动中,主动邀请他们参加

2.继续深化住区市政协委员联络服务机制,争取市区两级委员为青山发展“鼓与呼”。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引导住区市政协委员通过提案、大会发言、小组讨论等多种渠道,发出“青山声音”。《关于加快武汉东部重化工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作为与市长对话内容,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

3.加强与驻区单位统战部门的沟通联系,对在武钢、石化、武科大等单位工作的政协委员进行集体走访,了解情况,合提建议。加强与区司法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等单位合作,认真做好《青山政法》(下卷)文史资料的先期征编统稿工作。

  6

坚持党建统揽,大力加强政协自身建设。

1. 多措并举强化委员队伍建设。

2. .全面规范推进政协组织建设。

3. 从严从实加强政协机关建设。

1.健全和落实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履职评价和履职档

案管理办法,对履职得分前20名的委员进行通报表扬,对履职得分60分以下的后10名委员进行集体约谈提醒。完善委员服务管理系统APP使用意见,探索开展委员参加调研、视察等活动的“菜单式”服务,进一步激发委员履职的积极性。引导委员开展捐资助学、慰问环卫工人、与少数民族在汉学生结亲结对等活动,充分展示新时代政协委员履职尽责、乐于奉献的风采。

2.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常委

会自身建设,发挥政协常委在加强理论学习、开展调查研究、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探索界别工作机制创新和政协界别、政协组织、政协委员联动工作机制,以“展示新气象履职争先锋”为主题开展“界别活动月”活动,政协组织体系和机制更加规范。3.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到中山舰博物馆参观学习,到结对社区开展联学共建等,不断创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正风除弊”、治理“微腐败”等行动在区政协有效落实。自觉诚恳接受市纪委检查和省委巡视,并抓好整改落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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