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0-900158 发布日期 2020-10-29
发布机构 青山区机关工委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9年度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直属机关 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 文     号

2019年度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直属机关 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0-10-29  |  发布单位:青山区机关工委

附件1

2019年度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直属机关

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

2020年9月2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 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按权限审批机关党组织的组成人员;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及党员发展工作。


  2. 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3. 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


  4. 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协助区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对区直各机关党组织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督促检查。


  5. 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对区直系统党员教育管理,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用党的最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 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协同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抓好区机关作风建设。


  7. 负责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同级党的委员会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做好机关统战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


  8. 领导区直机关工会联合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9.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履行同级党的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职责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总编制人数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在职实有人数4人,其中:行政4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第二部分  中共武汉青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武汉青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78.3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54万元,增长7.56%,主要原因是工资支出政策性的增加。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8.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3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46万元,占本年支出79.88%;项目支出35.89万元,占本年支出20.12%。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8.3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54万元,增长7.56%。主要原因是工资支出政策性的增加。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55万元,增长7.57%。主要原因是工资支出政策性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7.05万元,占82.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万元,占4.5%。卫生健康支出12.15万元,占6.8%。住房保障支出10.99万元,占6.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9.6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5.16%。其中:基本支出142.46万元,项目支出35.89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退休党员党支部组织活动、区直机关2000余名党员的教育、管理、学习、讲座、红色教育、群团组织活动、“七一”纪念活动、党支部书记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作风建设、机关双评议、文明创建、法治机关建设、参加市直工委的技能大赛等工作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7.05万元,支出决算为14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15万元,支出决算为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99万元,支出决算为1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共武汉青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中共武汉青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及下属 1 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中共武汉青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收入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35.89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组织书记培训、七一活动经费:主要用于七一”前夕,在区直机关中评选100个“红旗党支部”,组织各基层单位的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者59人赴革命圣地遵义进行机关党建能力提升培训,并编印遵义培训的书籍。组织在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1400余人参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等等,提升了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老干高干活动经费:主要用于组织老干支部开展红色教育基地,学习教育、参加省市区老年体协组织的文体活动如踢毽子,乒乓球、羽毛球、舞蹈等活动、组织离退休老干党员参观武汉城市发展建设、参观全市党员教育基地、组织离退休老干党员开展文体健身及观摩活动。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 机关组织书记培训、七一纪念活动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3.5 万元,执行数为 13.5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 老干高干活动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0.07万元,执行为  10.07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3. 基层党建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0.72万元,执行为 0.72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中共武汉青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2万元,比2018年增加7.22万元,增长257.8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中共武汉青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共武汉青山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无车辆。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统筹开展“双万双联”活动,全区300名处级干部结对300家企业,问题办结率100%。组织召开全区“双万双联”工作部署会,明确干部向结对企业宣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企业走访收集问题、推广留言板等“双万双联”工作重点。全区300名处级干部结对300家企业,建立了首席回复员制度,督导干部与企业搞好对接。目前,结对干部与企业联系畅通,企业提出的12个问题全部解决,满意率为100%,并向市直机关工委申报了8个优秀案例。

2、扎实推进“双进双服务”,做实做优“好样的工作队”。机关工委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双进双服务”的落实,区直机关133个在职党支部结对了109个社区、1770在职党员进居住地报到。各单位以“清洁家园迎军运”为契机,围绕军运会做好各项稳定工作,“好样的工作队”深入社区开展各类活动,实现群众“微心愿”,并结合部门职能,开展特色服务和志愿服务,做到“民有所呼、我必有应”。如区税务局给社区居民宣传税法知识、区水务和湖泊局为社区提供地下管网排水疏捞服务等等,社区居民纷纷点赞。切实发挥了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与先锋模范作用。

3、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规范党组织建设。机关工委及时指导督促新组建及整合部门同步成立基层党组织,跟进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3月15日专题召开了机构改革涉改29家单位党组织建设推进会。重点对9家党组织完成更名、14家新组建及整合单位完成党组织建立、6家党委的机关支部建立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具体工作推进进行了分类指导,同时在日常工作中重点指导涉改党组织。

4、落实“三级联述”制度,组织基层机关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机关工委述职,述职率100%。机关工委年初向区委述职后,及时组织机关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开展了2018年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测评大会,区委办等6家单位党组织书记在大会述职(其他单位书记书面述职)并接受测评。6家机关党委、8家党总支也组织所属党支部书记述职。述职率100%。

5、扎实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评选出100个“红旗党支部”。机关工委从组织队伍强、制度机制强、学用结合强、改革创新强、服务效能强五个方面评选出100个“红旗党支部”。并通过“双进双服务”活动和“清洁家园”行动,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区稳定、服务军运会。打造出一批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的机关基层党组织。

6、培育“红色头雁”,对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开展培训,培训率达100%。指导区直机关56家单位的党组织按照要求到指定的22个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教育、传统教育1-2次,在连续两年组织机关系统基层单位的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到延安、上海交通大学学习培训的基础上,今年6月2日—6月7日,组织59名培训学员赴革命圣地遵义进行机关党建能力提升培训,把主题教育、专题教育、红色教育、传统教育有机结合,提升了党务工作者的党建能力和思想觉悟。

7、举办机关干部职工2次大型文体活动。举办了机关干部职工迎新年拔河、“巨人脚步”趣味比赛。组织各单位510人参加了“2019青山绿水红钢城·奔跑吧”马拉松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武汉市第十届职工羽毛球比赛,并夺得了C组第三名的好成绩。在全区“我的军运·我的家——我家好歌声”歌咏大赛中,组建了15支队伍,区直机关联队(18个单位68人)在9月的迎军运表演晚会上表现突出,得到了节目组的赞扬。组织机关离退休老党员前往黄陂军事主题公园木兰水镇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推进强国强军”主题学习活动,得到了离退休老党员的一致好评。通过这些活动,加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开展“双万双联”活动

统筹开展“双万双联”活动,全区300名处级干部结对300家企业,问题办结率100%。

完成

2

做实做优“好样的工作队”

做实做优“好样的工作队”,督促各单位按照服务重点、服务类型完成工作任务

完成

3

“双评议”工作

 完成“双评议”工作,促进机关各单位服务质量提升。

完成

4

落实“三级联述”制度

落实“三级联述”制度,组织基层机关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机关工委述职,述职率100%。

完成

5

评选“红旗党支部”

打造党建品牌,扎实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

完成

6

培育“红色头雁”

培育“红色头雁”,对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开展培训,培训率达100%。

完成

7

举办大型文体活动

举办机关干部职工2次大型文体活动

完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本单位公开咨询电话:68865139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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