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0-874549 发布日期 2020-01-21
发布机构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青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文     号

青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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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21  |  发布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青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青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青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青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青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研究制订有关区机关事务服务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2、依法依规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服务节约型机关建设。

  3、承担区人民政府机关及相关部门的财务核算结算服务,配合区财政和相关部门开展机关经费运行管理的相关工作。受行政机关委托,组织实施机关会计核算,建立健全机关财务核算结算统一服务机制。承担区机关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劳动工资、公积金、社保、医疗、住房补贴及各类人员福利核算、发放等工作。

  4、承担全区党政群机关、街道(管委会)、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统筹管理工作。

  5、承担区机关办公综合楼公共固定资产使用维护服务工作。承担区机关办公综合楼主楼、附属楼及配套设施的使用、维护、改造和日常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

  6、承担区机关餐饮物业保障服务,做好机关干部餐饮服务、公务接待和会议服务等工作,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承担机关食堂餐饮保障任务,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全区性重大会议召开,做好服务工作。

  7、承担机关综合办公区域日常管理工作。办理出入机关工作人员、车辆证件,负责机关综合办公区域交通、消防、安全保卫、环境绿化、卫生保洁等相关工作。

  8、负责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驻区单位之间的公文交换和传递服务。

  9、根据中央编办、工信部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依法申请注册、使用网上名称。遵守网上名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制度和具体措施。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本级机关一个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青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总编制人数16人,其中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人数16人,其中事业编制16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第二部分 青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1.青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青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青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青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青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青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青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8.青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9.青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0.青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青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41.7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041.79万元、上年结转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427.79万元,项目支出161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041.79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2041.7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5.91万元,下降0.3%,主要是减少机关食堂人员伙食补助项目;(2)上年结转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427.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1614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大院物业委托服务、水、电、天然气、通讯、取暖、房屋维修、设备设施改造维修、为部分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购置办公用品等;预备役汽车营办公经费;招商引资接待及春节、夏季高温期间对环卫、公安、交警、水务、园林等一线职工的慰问;执法平台与应急平台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及平台人员工资等支出;开展其他机动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7.7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02.96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395.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24.8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3)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2041.7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5.91万元,下降0.3%,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204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1.79万元,占10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204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79万元,占21%;项目支出1614万元,占7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本级机关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4.8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488.36万元。包括:货物类10.36万元,服务类 47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6辆(含区公务用车保障平台3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16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上述(一)至(八)项中无对应收入的,请删除。

  (九)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二)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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