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19-88382 发布日期 2019-10-25
发布机构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8年度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部门决算 文     号

2018年度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部门决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19-10-25  |  发布单位: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2018年度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部门决算

  2019年  10月 20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储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储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储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土地整理储备和旧城改造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承担全区房屋征收、土地整理储备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参与全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的制定。

  (三)承担区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

  (四)承担区级储备土地的供地相关工作。承担区内土地整理储备项目前期报批和其他有关土地整理储备工作;负责实施储备土地的开发整理工作。具体接受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市重点工程及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用于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平衡的土地储备项目等业主单位、危改单位委托,承担委托项目的土地征收整理事务;承担区内土地储备整理试点项目前期报批、资金筹措和土地征收整理事务;承担区内招商引资工业类及其他非经营性项目的前期报批、资金筹措和土地征收整理事务;承担区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项目土地征收整理事务;承担城中村改造涉及的土地征收整理事务;承担集体土地的征收整理事务。

  (五)参与区投融资平台建设,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跟踪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区土地整理储备的档案、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归档和管理工作。

  (七)根据中央编办、工信部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依法申请注册、使用网上名称。遵守网上名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制度和具体措施。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土储中心总编制人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7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7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2018年度部门

 

  决算表

  详见附件表1-8

 

  第三部分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2018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95807.5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289695.54万元,增长(下降)47.40%,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危房改造资金),新增在职人员1人。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亿元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95807.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807.54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单位:亿元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580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53万元,占本年支出0.05%;项目支出295663万元,占本年支出99.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单位:万元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5807.5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9695.54万元,增长47.40%。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危房改造资金)及新增在职人员1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亿元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156.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051.74万元,增长99.13 %。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危房改造资金)及新增在职人员1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156.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0.20万元,占3.3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7万元,占0.2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6万元,占0.05%;  城乡社区支出103.55万元,占0.85%;   住房保障支出11613.56万元,占95.5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156.74万元,支出决算为1215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44.52万元,项目支出12012.2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项目名称保障性安居工程11602.0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安置房源,解决危房改造住户房源;项目名称档案事务支出410.20万元,主要用于档案局搬迁改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156.74万元,支出决算为1215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4.17万元,支出决算为2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26万元,支出决算为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3.55万元,支出决算10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613.56万元,支出决算为1161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56.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只说明本部门主要使用科目)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土储中心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土储中心本级及下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7%,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018年土储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其中:住宿费0万元、旅费   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杂费   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7%;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7%,比年初预算减少1.33万元,其中:燃料费0万元;维修费1.3万元;过桥过路费0万元;保险费0.37万元;安全奖励费用 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018年土储中心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国际访问0万元,主要用于0次的接待工作0批次0人次。大型活动0万元,外省市交流接待0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67万元,增长(下降)55.67%,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7万元,增长55.67 %,公务接待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维修费用增长。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83650.80万元,本年支出283650.8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83650.8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相关方面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0个,资金0万元。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土储中心(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使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土储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76.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9.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01.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土储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旧城改造工作中为各拆迁项目部集中采购工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旧城改造工作

    2.供地工作

    3.加快推进还建房建设

  4.加快城中村改造工作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城改造 

开展 房屋征收项目5个,征收面积75万方

完成绩效93.75% 

  2

  供地工作 

完成7街坊、34街坊、环保工业园二期等项目 

全年共实现供地151.56亩 

  3

加快推进还建房建设 

对13街还建房加快建设进度完成确定48街等还建房建设方案,48街已开工建设。 

完成目标任务100% 

  4

加快城中村改造工作 

开展规划调整及编制工作,对10个村的规划确定测量还建房体量。完成对五星村、芦家咀等5村融资。

融资获得棚改资金69.5 亿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2018年度专项经费(基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1、立项目的

  专项经费项目主要用于青山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屋征收成本返还项目、8街、35街和环保工业园征收项目土地专项债券、2018年棚改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费及区档案馆改造专项经费等。

  2、年度绩效目标

  确保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提高土地出让成本返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安排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促进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18年区土地储备中心计划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基金)295807.54万元,其中:保障房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1,613.5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83650.80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103.55万元,档案馆改造专项资金41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6万元,实际支出295807.5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力图科学、合理、真实、有效,强调规范性和可持续性原则,坚持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的原则,通过基础资料的收集、基础资料的审核等程序后再进行评价打分。

  (一)前期准备:由区土地储备中心财务部汇同策划部、征收部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充实的依据。

  (二)组织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各项目支出的有关绩效情况,填写《绩效目标自评表》,初步形成自评报告。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展开评价。最后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分析评价:此次预算绩效评价是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效益性的重要抓手,对照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各项任务,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促进工作效率提高,确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2018年预算批复,专项经费(基金)年初预算和年内追加资金总额295,807.54万元,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土地出让成本返还、土地专项债券、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档案馆改造等项目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基金)为主,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专项经费(基金)全年预算资金总额达295807.5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总额295807.54万元,项目资金实际执行295807.54万元,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18年,专项经费(基金)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资金的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基本完整;坚持“专项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存在超标准、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专项经费(基金)2018年度绩效目标中产出指标包括支付保障性安居房源的购置、挂地后土地(含工业用地)成本返还资金、棚户区改造征收资金安排及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费的支付金额、收回前期已垫支的档案馆改造资金等绩效指标,并达到了预期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专项经费(基金)2018年度绩效目标中效益指标包括全区经济发展率、棚户区改造征收满意率、可持续影响、群众满意度4个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本次评价结果将与我局以后安排预算项目资金挂钩。

  (三)拟公开情况

  通过项目资金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绩效自评,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本项目自评结果按区财政局要求进行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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