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1-45397 发布日期 2020-10-29
发布机构 青山区城乡建设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武汉市戴家湖公园管理处2019年部门决算 文     号

武汉市戴家湖公园管理处2019年部门决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0-10-29  |  发布单位:青山区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戴家湖公园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戴家湖公园管理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戴家湖公园管理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武汉市戴家湖公园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戴家湖公园位于青山区和平大道1568号。公园总面积50.67万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41.95万平方米,水体面积4.67万平方米,种植各种树木3万多株,绿化率高达98%,公园园路总长2.5公里,园路及铺装场地(含停车场)面积37615平方米,建筑用地面积2903平方米。主要建成园史馆、游客服务中心、健身长廊、柳萌广场等景观工程。公园定位以生态防护为主,以基址为历史、人文依托,形成集生态防护、景观观赏、休闲健身、文化展示和公共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生态型公园绿地。主要负责公园园林植物栽培养护、绿地建设管理和湖泊管理、公园游览与娱乐项目组织管理等职能。

二、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戴家湖公园管理处在职实有人数8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8.0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0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戴家湖公园管理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武汉市戴家湖公园管理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详见附件表1至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戴家湖公园管理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86.8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0.81万元,下降10.3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相较去年减少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费用、公园二期项目用地管理经费等支出。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86.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6.83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8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93万元,占本年支出14.10%;项目支出675.90万元,占本年支出85.90%。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86.8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3.07万元,下降8.50%。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底我园调出在职在编1人,且下调了各项社保的缴费比例,导致全年人员经费相比去年有所减少。二是2019年比2018年减少了2018年文明创建绩效目标专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园林专项业务经费(非税)、戴家湖公园二期项目用地管理经费。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6.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3.07万元,下降8.50%。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底我园调出在职在编1人,且下调了各项社保的缴费比例,导致全年人员经费相比去年有所减少。二是2019年比2018年减少了2018年文明创建绩效目标专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园林专项业务经费(非税)、戴家湖公园二期项目用地管理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6.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7万元,占0.91%;卫生健康(类)支出5.62万元,占0.71%;城乡社区(类)支出758.68万元,占96.42%;住房保障(类)支出15.36万元,占1.9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94.52万元,支出决算为78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3%。其中:基本支出110.93万元,项目支出675.9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公园绿化维护经费675.9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35万元,支出决算为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98%。主要原因是2018年底我园调出在职在编1人,且下调了各项社保的缴费比例,导致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23万元,支出决算为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3%。主要原因是2018年底我园调出在职在编1人,且下调了各项社保的缴费比例,导致全年卫生健康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52.14万元,支出决算为75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7%。主要是年中追加工资福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79万元,支出决算为1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底我园调出在职在编1人。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本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

2019年武汉市戴家湖公园管理处无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675.9万元。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675.9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完成以下方面:一是加强养护管理,提升绿化景观效果。按照大城管考核标准,严格按照《外包公司工作考核细则》,每月对养护公司进行月度考核,提升养护管理水平。完善建成区乔灌木定植登记台账,做到账物一致,进出台账清晰、准确。科学制定养护管理计划并实施,定期召开养护例会,落实月养护管理日志、养护管理小结。启用微信平台参与考核,认真做好日常养护工作,按时间要求认真落实绿化养护平台整改回复工作,平台回复率达到100%。在市局第三方对不完备公园考核中每月日常检查平均得分97分。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公园服务功能。完成公园二级园路的修补,爱心驿站、火车头油漆翻新,园区标识标牌提升等城建计划项目;完成天兴洲大桥下因融雪剂造成的植被枯死、黄土裸露区域景观改造,三环线桥下运动空间及公园三环线以东道路排水等项目;东区体育运动场完善高架桥梁下通道走廊,并与武汉市泉眼体育运动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与7月底正式对外开放;全年配合军运会专班完成东区苗木迁移、场地平整、树木栽植等工作。市局花木公司栽植栾树115棵,银杏38棵;公园调栽水杉、石楠、木芙蓉、丛竹等丰富了植物景观。三是突出重点,做好阶段性工作。继续做好土壤改良工作,在前期土壤分析的基础上,我们提出客土改良,即更换土壤,植物调栽,对现有植物生长不良、衰退的区域以植物新生根系区从地表向下开挖环状沟,根据树体情况可加深,后用客土填充等解决办法。四是做好社会绿化等专项工作。配合局管理科和建设科到北湖生态区长江沿线开展春季义务植树。配合局建设科、市花木公司做好公园二期建设服务等工作,全力配合武汉市绿委办在公园二期举行的2019年冬季义务植树活动;公园三环线下匝道口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绿化服务走进工人村街,给青宜居社区提供绿化咨询、绿化服务、植物修剪,并送去防治栾树多态毛蚜的药剂。五是做好军运会保障区域绿化提升项目。公园三环线周边栽植银杏、栾树、重阳木、水杉、独干女贞、木芙蓉、石楠等植物共计1000余株,播种草坪12500平方米。丰富了周边植物景观。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公园绿化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75.9万元,执行数为67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公园绿化管养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社会绿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公园绿化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园林绿化景观建设效果不断增强;周边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戴家湖公园管理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戴家湖公园管理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戴家湖公园管理处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不断完善公园基础设施改造。

2、继续做好土壤改良工作。

3、积极开展社会绿化服务。

4、做好军运会保障区域绿化提升项目。

二、重点工作事项内容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不断完善公园基础设施改造 

完善绿色、生态、便利、环保的服务通道和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窗口公共服务水平。

完成公园二级园路的修补,爱心驿站、火车头油漆翻新,园区标识标牌提升等城建计划项目;完成天兴洲大桥下因融雪剂造成的植被枯死、黄土裸露区域景观改造,三环线桥下运动空间及公园三环线以东道路排水等项目;东区体育运动场完善高架桥梁下通道走廊,并与武汉市泉眼体育运动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与7月底正式对外开放;全年配合军运会专班完成东区苗木迁移、场地平整、树木栽植等工作。

2

继续做好土壤改良工作。

持续改善公园劣质土壤环境,保障植物的良好长势,提升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水平

在前期土壤分析的基础上,我们提出客土改良,即更换土壤,植物调栽,对现有植物生长不良、衰退的区域以植物新生根系区从地表向下开挖环状沟,根据树体情况可加深,后用客土填充等解决办法。

3

积极开展社会绿化服务

加大“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建设宣传,增强全民绿化和生态环保意识,巩固全区绿化建设成果。

配合局管理科和建设科到北湖生态区长江沿线开展春季义务植树。配合局建设科、市花木公司做好公园二期建设服务等工作,全力配合武汉市绿委办在公园二期举行的2019年冬季义务植树活动;公园三环线下匝道口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绿化服务走进工人村街,给青宜居社区提供绿化咨询、绿化服务、植物修剪,并送去防治栾树多态毛蚜的药剂。

4

做好军运会保障区域绿化提升项目 

加强公园周边环境整治和区域绿化提档升级,为军运会成功举办做好绿化保障工作。 

完成公园三环线周边栽植银杏、栾树、重阳木、水杉、独干女贞、木芙蓉、石楠等植物共计1000余株,播种草坪12500平方米,丰富了周边植物景观。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人员医疗补助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属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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