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08:36 来源:青山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公开青山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青山区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继续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促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累计公开各类信息65条;督促指导区属预算单位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信息,及时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做到了公开及时、依据充分、数据完整。与此同时,区财政局还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多人复审、逐级把关”的信息发布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及时准确发布权威资讯。对财政新闻、图片新闻等重点信息,严把政策关、文字关、数字关,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不断增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青山区财政局依法依规及时公开青山区(化工区)2021年本级政府预算、政府“三公”经费预算及相关情况说明,以及2020年财政决算;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4项,政府采购事项5项,“双随机一公开”事项3项。

(一)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预算法》规定:“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2020年12月31日,武汉市青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武汉市青山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区应当在2021年1月20日之前向社会公开本级政府预算报告及相关报表,各预算部门应当在2021年2月9日之前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

2021年1月13日,区财政部门将青山区2021年本级政府预算、政府“三公”经费预算以及相关情况说明在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武汉化工区管委会)网站上的“青山区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上予以公开,比法定时间提前7天。

2021年1月18日,财政部门向区属73个预算部门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2020年2月9日前,我区所有预算部门(72家除1个涉密单位外)将部门预算在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武汉化工区管委会)网站上的“青山区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公开,全部在法定时间内予以完成。

(二)财政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围绕打造阳光财政,健全公开透明的决算制度,青山区财政局扎实推进2020年度政府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积极准备、认真落实,圆满完成了2020年政府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印发《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区属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青财库〔2021〕5号),明确决算公开职责、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内容和相关保障措施,加强对各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二是细化公开内容。主动细化“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内容,并对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全区决算信息公开按时交出满意答卷。三是统一公开渠道。通过“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武汉化工区管委会)”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为各部门提供统一规范的公开平台,使操作更加高效,查询更加便民。四是部门决算公开全覆盖。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部门决算公开主体由一级预算单位延伸到二级预算单位,实现部门决算公开全覆盖。截止2021年10月29日,青山区177家预算单位全部完成了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青山区财政局未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青山区财政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经认真自查,认为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还做得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还有待进一步增加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2021年,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改进: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我们通过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行政执法证换证考试、集中培训等方式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打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基础。二是及时督促相关科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形成相关政府信息的机关科室,局办公室及时督促提醒其积极主动公开除涉密外的相关政府信息,让公众更好地了解财政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列入科室绩效考核范围。年初制定科室绩效目标时,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作为考核内容之一,促使各科室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切实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的指导。针对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政府采购项目等政府信息公开常规工作,区财政局认真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培训,并督促提醒预算单位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五是积极寻求专业指导。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财政局积极寻求政府主管部门、单位法律顾问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准确及时。

虽然我局一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对上年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改进,但对照相关要求及公众期待,我们的相关专题信息偏少,部门工作动态信息质量不高、数量不多。针对存在的不足,区财政局将进一步改进,一是督促相关科室积极报送相关专题信息,积极回应公众期待;二是进一步加大对科室信息报送情况的考核力度,将信息报送质量和数量纳入考核范围;三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青山区区属预算单位能全面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履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依法公开各类政府采购信息。区财政局是全区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部门,经通过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查询及依据区属预算单位报送的政府采购备案数据统计,2021年青山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一)全区预算单位共实施政府集中采购项目264个,集中采购总金额为129,851.82万元。

(二)全区预算单位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共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2,862条,其中:政府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34条、招标公告362条、中标(成交)公告370条、更正公告57条、终止公告32条、单一来源公示2条、需求公示24条、采购意向公开165条、合同信息公开1,814条、政府采购监督处理决定公告2 条。

本年度,青山区财政局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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