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0-874640 发布日期 2020-01-20
发布机构 国资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青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 文     号

青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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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20  |  发布单位:国资局

  青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青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青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青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青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出资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按照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所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属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区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4.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根据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所监管企业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

  5.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的发展规划、结构调整计划。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6.负责指导和规范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的业务工作,受理有关工作报告。指导派出国有董事的业务工作。对所监管企业董事会、派出国有董事的工作进行评价考核。

  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研究制定国有股权管理办法。

  8.负责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统计分析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所监管企业资产管理的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9.依法对所监管资产实施检查监督。负责检查所监管企业财务,查阅所监管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所监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所监管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资产流失的查处、损失责任认定、产权纠纷调处工作。

  10.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11.负责党的关系归口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党委监管的企业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2.负责区委、区政府与驻区大企业、大单位的联络与沟通工作,建立日常的信息沟通、协调服务机制。负责向驻区大企业、大单位通报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工作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重大事项。负责了解和掌握驻区大企业、大单位经营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大企业、大单位需要区委、区政府解决的问题。协调大企业支持我区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

  13.按规定承担区国资局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青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青山区国资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

  三、部门人员构成

  青山区国资局总编制人数 6 人,其中:行政编制 6 人,事业编制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人)。在职实有人数 7 人,其中:行政编制  7 人,事业编制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人)。

  离退休人员   0 人,其中:离休     人,退休     人。

  第二部分 青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1.青山区国资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青山区国资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青山区国资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青山区国资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青山区国资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青山区国资局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青山区国资局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8.青山区国资局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9.青山区国资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0.青山区国资局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青山区国资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23.69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 223.69 万元、上年结转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      万元、上年结转     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 198.69万元,项目支出 25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223.69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 223.6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部门,无上年比较数。)

  (一)基本支出 198.69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25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5 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大企业(大单位)区重点企业召开工作会,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开支会议经费,活动经费等(办公用品、学习资料书籍、考察交通费、租赁费等)及招商引资、招商考察工作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98.6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83.15 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 183.15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简述主要使用科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简述主要使用科目)

  (二)公用经费 15.54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简述主要使用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3.2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   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万元);(3)公务接待费 4 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   万元。(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部门,无上年比较数。)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山区国资局所有收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 223.69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部门,无上年比较数。)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 223.6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23.69 万元,占 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万元,占 %;事业收入    万元,占 %;上级补助收入    万元,占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万元,占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万元,占 %;其他收入    万元,占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万元,占 %;上年结转    万元,占 %。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 223.6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98.69万元,占 88.82 %;项目支出 25   万元,占 11.18 %;上缴上级支出     万元,占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万元,占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万元,占 %。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本级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 15.54 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  6.95 万元。包括:货物类 6.95 万元,工程类      万元,服务类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 1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款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上述(一)至(八)项中无对应收入的,请删除。

  (九)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二)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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