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房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7:05 来源:青山区房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公开青山区房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青山区房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在保障性住房和行政执法方面,包括公租房配租登记、租赁补贴核发、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双随机联合抽查检查结果等相关情况。另我局今年按要求完成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政策解读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711号修订)和《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山区(化工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

(四)平台建设。2021年,我局着重利用区政务公开网进行信息公开。按照区政府统一规范,加强对相关版块信息更新频率管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政务公开网栏目设置,围绕住房保障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711号修订)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上网信息的采编、审核、报送等工作流程,推进信息公开的合法性、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0000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0000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1100000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均为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对公开信息的属性把握不够准确、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多样性还有待改进等问题。一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局办公室积极联系协调相关科室,加强与顾问律师的对接咨询,提升公开信息属性把握的精准度;加强和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的沟通,全面覆盖上传公开信息,提高工作信息收集效率,从根本上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021年,我局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不足,主要是规范化主动公开信息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2.二是完善长效机制,抓好更新维护。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局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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