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19-82967 发布日期 2019-01-28
发布机构 发改委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武汉市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 文     号

武汉市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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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28  |  发布单位:发改委

  

武汉市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研究拟订并协调组织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分析国内外及市区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性意见。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区经济运行中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4 .拟订全区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协调组织全区重点项目的策划、申报、推进和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企业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并上报国家、省、市发改委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负责推进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负责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组织、管理。

  5.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第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编制产业振兴规划及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性意见,协调服务业发展。

  6.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协调全区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工作。

  7.负责做好有关节能监察工作;开展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服务工作;组织起草并协调推进全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全区循环经济发展、能源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协调推进青山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区建设;负责“两型社会”示范项目的策划、申报和推进工作,争取国家、省、市对全区循环经济项目的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负责建立和完善区循环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协调和指导区相关部门做好“两型社会”、循环经济重点项目落实工作;参与全区重大生态建设平台、项目的协调工作。

  8.组织、协调和推进青山区国内经济协作交流以及友好城市或城区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外地驻汉办事机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组织青山区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工作。

  9.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应急保障预案、方案;组织国民经济潜力调查。

  10.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做好全区粮食总量平衡计划,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粮食工作政策、法规;组织制定粮食安全和应急保障预案,并视情提请政府启动预案。

  11.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物价部门制定的价格和收费管理政策;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的核定、报批和管理、统计工作。

  12.组织开展全区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查处各种价格违法和乱收费行为;负责群众价格举报、投诉和咨询工作;负责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价格监测工作,组织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及日常价格采集和价格变动趋势的分析上报。

  13.负责全区涉案财产的价格鉴证;负责公用事业和公益性价格及国家机关收费的成本调查、监审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汉市青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青山区节能监察中心(区循环经济发展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青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编制人数 33 人,其中:行政编制 26 人,事业编制 7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0人)。在职实有人数34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8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 41人,其中:离休 1 人,退休40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791.9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791.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784.9万元,项目支出100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791.9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1791.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23.47万元,增长7.4%,主要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2)上年结转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78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1007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7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扶贫资金及援疆资金,217万元;全区产业项目的落位发改事业业务费,290万元;青山区(化工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及重点课题调研项目前期规划费,400万元;委内临时性工作机动经费,1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45.1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619.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简述主要使用科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8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简述主要使用科目)

  (二)公用经费39.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简述主要使用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3)公务接待费0.4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减少0.1万元,主要是压减不必要的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数0万元。

  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武汉市青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所有收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791.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    113.47万元,增长6.8%,主要是项目经费。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179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1.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17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9万元,占43.8%;项目支出1007万元,占56.2%;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 万元,占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本级机关及下属1家行政单位、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39.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490万元。包括: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49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6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述(一)至(八)项中无对应收入的,请删除。

  (九)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二)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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