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0-874369 发布日期 2020-01-21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 文     号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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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21  |  发布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第一部分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区委、区政府批复的“三定”方案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等战略,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含知识产权、商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或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有关调查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实施全区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质量强区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食品、药品等应急管理综合协调。负责全区食品、药品等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等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等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含酒类)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依职责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依法协调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相关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综合协调标准化事业发展,推进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转化运用、交易运营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以及纠纷调处。负责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落实。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17、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对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

  18、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1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所属3个事业单位。所属事业预算单位包括:

  1. 青山区食品药品执法大队

  2. 青山区市场监管信息中心

  3. 青山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

  三、部门人员构成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编制人数220人,其中:行政编制176人,行政工勤编16人,事业编制2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4人)。在职实有人数189人,其中:行政编制166人(含行政工勤16人),事业编制2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4人)。

  离退休人员113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11人。

  第二部分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1.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8.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9.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0.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88.1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6588.14万元、上年结转/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万元、上年结转/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4959.67万元,项目支出1628.4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1.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588.14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6468.14万元,预算内非税收入12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474.17万元,增长52.73%,主要:机构改革原食药局、区发改委(物价局)、化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职能及人员划转并入增加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费所致。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4959.6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1628.47万元。其中:

  项目名称市场质量监督管理专项经费(化工)156.5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市场监督执法、企业市场规范管理、商标战略培训、工商证照费用于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变更和信息公示的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服务费等支出,以及用于集贸市场监督管理、杜家井集贸市场视频监控设备维护视频网络使用经费、无照经营专项整治经费、商标、合同、广告、网络监管经费、名优企业商标培育费、互联网企业监管、打击传销、扫黑除恶制作打击传销公示牌、宣传资料、传销人员的遣返费用、安装户外宣传电子显示屏,执法办案调查消费者维权工作消费者投诉维权宣传活动等相关经费。特种设备专项工作安全专项大检查等经费,产品质量抽检经费,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对辖区内工业产品企业生产环节及生活流通环节用品企业,进行不同批次抽检及送检费用支出。质量监管人员培训费,对企业开展免费质量管理培训资料等费用支出。化工产品以及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强制认证认可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实施抽检,计量检测设备的更新维护费用。对辖区内所有集贸市场和社区医疗机构在用器具强制性检测,对市场监督检查,定量包装进行抽样检查支出。

  项目名称专项工作经费补助120万元,主要用于对从事注册、商标、广告、合同及市场监管人员的法规培训经费;全区工商职能业务开展不可预见的支出、与工商职能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支出、重大专项整治工作支出的机动经费。

  项目名称质量安全管理经费95.78万元,主要用于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管及业务管理支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抽样检验费用,监管相关人员的培训,执法专项整治:建材、农资、食品相关产品专项抽检抽查等。设备监管经费各项整治和安全普查摸底,压力容器专项整治,锅炉专项整治,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电梯专项整治,安全监察人员培训费、基层安全监察人员补贴,特种设备协理人员经费、每年组织各类特种设备宣传活动资料费,定期开展安全专项大检查等。质量监管专项经费,组织开展质量兴区活动经费;引进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导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广获奖的企业相关做法经验,开展免费质量管理培训的教材、师资、场地租赁等费用,质量月、520计量日,标准化日、315消费者权益日、安全月及抽样检验费用。标准计量专项经费,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免费检定;社区医疗的检测;标准化专项经费标准化监督检查:能效标识、商品条形码、标签标识 ,标准备案工作:标准文本、标准查新 ,组织实施青山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校服、3C产品抽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产品抽查、危险化学品质量抽查、季节性产品抽查、区域性产品抽查等,标准计量办公设备购置。

  项目名称/市场监督管理经费183.2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中仓储费、力资主费、运输费、交通费、通讯费、办案中涉及抽样检验费用等, 投诉举报奖励、服装费,执法办案中取证抽检专业检测设备费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在全市推行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加强广告日常监管检查发生的费用;用于合同监督管理,规范各行业合同文本所发生的费用;用于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发生的费用;打击传销、扫黑除恶、规范直销管理所发生的工作经费;打击假冒伪劣、取缔黑网吧所发生的工作经费;打击违法广告,虚假宣传所发生的工作经费;打击商标侵权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所发生的工作经费;打击合同欺诈,霸王条款所发生的工作经费。工商注册工作所需要的各种表格、执照等费用。市场监管协理人员支出和工作支出,消费者全益保护承担全区12315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处理、消费维权联络站的建设等发生的工作经费。金财网络使用费用。

  项目名称食品药品监察协理、后勤保障经费163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察协理经费75万元。用于聘请食品药品监察协理人员支出和工作支出。后勤保障经费88万元。用于办公用房的保安、保洁、基础设施的日常养护等方面的支出;基层监督所的办公用房租赁支出。用于区财政网络系统使用的年费支出。

  项目名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288.93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150万元。畜产品、蔬菜、水产品、食用菌、水果等检测支出;对全区重大动物疫病进行防控,动物养殖、聚集、经营、宰杀等场所的防控、检疫、消毒、免疫、检查、无害化处置;畜禽春秋两季防疫免疫工作等检测支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检测138.93万元。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市场的安全监管及打假办案等工作;食品生产、流通及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打假办案及消费环节的抽验,食品药品安全评价性抽验,保健品、化妆品的抽验。提高现有检验能力,购置抽验试剂及易耗品等工作。餐饮培训、三网建设工作。针对全区餐饮经营者进行不定期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全区继续开展食品三网建设(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社会监督网)工作。

  项目名称: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企业发展235万元

  主要用于根据《青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山区(化工区)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规[2019]1号)文件规定: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权的企业,按照每件0.5万元标准给予资助;对获得北美发达国家、欧盟发达国家和日本发明专利权的企业,按照每件3万元标准给予资助;获得除上述国家以外其他国家和地区发明专利权的企业,按照每件1万元标准给予资助。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开支范围为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与研发活动相关的费用。

  项目名称质检所经费128万元,主要用于二级事业单位正常的工作运转。

  项目名称:机动经费258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各项不可预见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59.6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577.86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4244.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3.4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381.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0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万元);(3)公务接待费/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9年增加45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原食药局、化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车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划转并入增加所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万元。

  2020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3. 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6588.1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474.17万元,增长52.73%,主要是机构改革原食药局、区发改委(物价局)、化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职能及人员划转并入增加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费所致。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6588.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88.14万元,占10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658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959.67万元,占75.28%;项目支出1628.47万元,占24.72%。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本级机关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381.81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837.7万元。包括:货物类176.7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66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1628.4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七)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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