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17:17 来源: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青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职责范围,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确保公开的信息全面及时,内容完整准确,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2020年,通过青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98条,其中及时公开人员调整后的机构概况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0条,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133条。行政处罚类信息57件上报市市场监管局,由市市场监管局公开,2020年根据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2条行政处罚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青山区市场监管局对有关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定、流程等进行再次梳理明晰,细化各环节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有效增强了各部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2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并在时间限期内给予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积极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青山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青山区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目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系统学习《条例》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系列制度,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规范公开方式、公开内容、公开程序等内容。大力宣传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全局干部职工充分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在工作中端正态度,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做好《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落实,按照“谁提供、谁上传、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把握信息采集、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到依法审核,按规定流程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及时存档。将信息公开加入年度考评中,明确和细化了各部门信息公开需上报的条数,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体系。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各科、所、队确定专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推进,完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工作不断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92

45

1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7

-5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1088.36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有待加强,日常工作繁杂,部分工作人员思想认识还不足,个别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改进情况:召开专题培训会,动员全体干部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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