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1-45750 发布日期 2020-10-19
发布机构 青山区民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9年度青山区民政局低保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文     号

2019年度青山区民政局低保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0-10-19  |  发布单位:青山区民政局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3]12号)要求,对困难群众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地实施救助,体现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该项目主要用于全区困难对象临时救助审批、救助等相关工作,用于低保金的发放、相关政策培训、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资料制作及印刷、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和维护,办公设备更新购置,聘请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经费。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山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青财预〔2019〕189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区民政局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绩效评价工作。认真核查了资金使用、项目进展等有关情况,查阅相关文件、政策、抽查部分会计凭证等资料,并通过访谈、社会调查掌握具体情况,对采集的数据做详细的分析和统计。根据年度报表数据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形成结论。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情况: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3]12号)要求,结合服务对象情况,区财政批复2019年低保工作经费预算45万元,低保工作经费25万元,低保工作经费分配到街道20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该项目全年执行数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其他各项指标均100%完成。

3.绩效工作完成情况:在区民政局领导下,社会救助科合理使用工作经费,制定《青山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低保动态管理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一、二、三类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调尽调”,并将结合“大数据”专项行动结果,找准问题进行进一步整改。年底低保发放户数48465户,73684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及各项补贴5770多万元。圆满完成了低保金的发放工作,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体的合法利益及社会稳定。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1、强化结果应用。进一步落实评价结果反馈、报告、通报、激励和监督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预算编制和下年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将评价结果反馈项目主管部门,根据评价结果改进项目管理,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

2、强化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3、推进信息公开。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将绩效自评报告实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附:2019年度低保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

武汉市青山区民政局

2020年10月19日

2019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2020.6.8

总分:100分

项目名称

低保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青山区民政局

项目实施单位

社会救助科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2、区级专项   □         3、转移支付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20分*执行率)

(20分)

年度财政

45

45

100.00%

20

资金总额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40分)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低保工作经费

经费开支合理合规

经费开支合理合规

40

效益指标

经济指标

低保工作经费

确保机构和人员稳定,更好地为民政对象服务

保证了低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更好地为民政对象服务

20

(40分)

社会指标

低保工作经费

使困难人员应保尽保,切实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切实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20

环境指标

可持续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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