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1-50655 发布日期 2021-07-21
发布机构 青山区民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20年度青山区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文     号

2020年度青山区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1-07-21  |  发布单位:青山区民政局

2020年青山区民政局收到市级下达的福彩公益金973.77万元,实际支付福彩公益金703.25万元,调拨划转193.6万元至区内街道执行,76.92万元结转至2021年执行。青山区民政局福彩公益金重点用于为老年人、困难人群、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根据《彩票管理条例》《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武汉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青山区民政局2020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局机关项目681.33万元

2020年,青山区民政局机关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681.3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儿童福利项目10.25万元。一是根据《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鄂民办发〔2019〕7号)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助学工程”,2020年给3名孤儿发放第二-第六次助学金,共计发放3.25万元。二是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的意见》(鄂民政发〔2013〕65号)和《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的通知》(武民办〔2014〕21号)精神,我区建立了儿童福利指导中心,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社工机构,对散居孤儿定期开展寻访、进行信息动态管理,落实相关政策,维护散居孤儿权益,做好监护人指导,帮助散居孤儿身心健康发展,支付散居孤儿项目经费7万元。

2.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项目24.37万元。根据《关于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通知》(武民政〔2018〕48号)要求,通过购买服务委托志愿服务站,以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第二职工医院精神科为专业指导,依托白玉山社区阳光驿站为中心开展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实施区域涵盖青山区白玉山12个社区、8个村及钢都管委会6个社区,确保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任务落实到位,努力为精神障碍患者营造良好的社会康复环境,支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经费24.37万元(其中:支付2019年该项目尾款14.8万元,支付2020年该项目启动资金9.57万元)。

3.困难人群救助项目21.3万元。根据市级下达的指定专项用途(用于困难人群救助支出)的福彩公益金,我区用于困难人群生活补助,共支付低保救助金21.3万元。

4.老年人福利类项目549.81万元。一是养老服务设施及护理员补贴515.29万元。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17〕34号)《武汉市推进“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实施方案》(武政规〔2018〕1号)《关于办理2019年度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武民办〔2019〕19号)《关于办理2019年度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场地意外伤害险的通知》(武民办〔2019〕20号)《关于做好养老护理员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民政〔2018〕16号)等文件规定,支付养老服务设施及护理员补贴515.29万元。其中:养老机构及互联网居家养老建设运营补贴502.47万元,用于区内养老机构、互联网居家养老网点建设运营补贴;支付养老机构意外伤害险和养老服务设施场地意外险11.07万元,用于提升养老机构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风险防范水平;发放养老护理员补贴1.75万元,用于提升护理员职业认同度,稳定养老护理人才队伍。二是“互联网+居家养老”平台运营项目24.9万元。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18〕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建成了一个统分结合式智慧养老中心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服务平台的运营发展,2020年支付“互联网+居家养老”平台运营经费24.9万元。三是养老机构、社区老年服务中心(站)点检查服务费9.62万元。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武民政〔2019〕9号)要求,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养老服务设施、运营主体进行全面实地核查,支付检查服务费9.62万元。

5.社会公益类项目75.6万元。一是基本殡葬减免费用补贴0.86万元,根据《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免除全市低保等特殊困难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武民政﹝2011﹞78号)要求,给予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对象基本殡葬服务减免费用0.86万元。二是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补贴相关经费13.86万元,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武政〔2016〕47号)关于“每个区至少建立1个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要求,支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经费12.66万元,支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工程质保金1.2万元,为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所、人员培训、交流展示、信息咨询、能力辅导等服务,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三是购买社工服务项目60.88万元。其中: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15〕34号),充分发挥专业社工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专业作用,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社工机构重点围绕各类困难群体、特殊人群和广大群众的个性化、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支付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经费60.88万元。

二、青山区社会福利院项目21.92万元

2020年,青山区社会福利院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21.92万元,主要用于福利院消防系统及院内设施日常维修保养支出,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消防系统维保支出15.42万元。为确保在院人员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2020年福利院支付消防报警系统维保费2.5万元,支付消防喷淋系统2020-2021年维保费12.92万元。

2.设施日常维修保养支出6.5万元。为保证福利院的正常运转,2020年福利院设施日常维修保养支出6.5万元。

三、调拨划转资金193.6万元

因养老工作需要,2020年向街道拨付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站)2019年度建设运营补贴184万元,拨付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2019年度运营补贴9.6万元,合计193.6万元。

青山区民政局

2021年7月21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载]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