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09:12 来源:青山区民政局

2020年,青山区民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认真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以提高机关行政效率为主线,以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和强度,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使民政为民的工作成效更加透明化,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区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公开基础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总负责、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落实,齐抓共管,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及时传达信息公开的新精神新要求,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工作适时有序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狠抓业务落实。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居民群众,按照公开、透明、准确的原则,以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及时将我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预决算、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行政审批事项民生资金发放信息、业务职能信息、部门活动动态、办事程序指南、服务内容流程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要举措等民政社会事务工作信息及时进行公开。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权益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登记与管理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及时对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疫情期间,我局坚持对接收到的物资捐赠、捐款的接收及使用情况通过部门动态进行了公示,包括24期捐款公告、20批物资接收使用公告,保证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透明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三)规范平台操作,确保公示质量  

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和政府信息分类填报操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加强监督”。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照审核、公开程序进行,加强和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联系,对其提出的问题迅速改进,及时纠正不规范的问题,确保我局信息发布的质量。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青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示各类信息154条。主动公开154条(机构概况1条,“双随机、一公开”3条,公示公告2条,民生资金信息34条,社会救助补助资金信息65条,抚恤补助资金信息1条,部门动态48条)。

(四)落实办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为做好政府信息规范管理,我局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结合我局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凡对外公开的信息,都经过经办人确认、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我局以“服务为本,精准及时”为工作出发点,制定了公示公开的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公开、透明、优质、高效的准则,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严格把关,服务群众。

(五)优化公开方式,推进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力求通过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便于社会各界及时有效了解到民政的政务动态。除了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相关信息,还利用街道、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宣传栏、触摸屏等设施设立政务公开栏,对民政相关审批信息、公示信息、政策解读、办事流程等进行公开。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属于主动公开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检查)

0

60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62.95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存在业务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和工作力量有待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性不足等问题。

针对以上不足,2021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二是进一步探索政务公开的有效方式方法,持续加强解读回应和政民互动,重视社会舆情和群众呼声;三是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四是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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