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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三旧”改造才聚社区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01 16:05 来源:城区改造更新局

  因实施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公布,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青山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作出青山区“三旧”改造才聚社区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青山区“三旧”改造才聚社区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青政〔201920号)   

青山区人民政府

20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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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青山区“三旧”改造才聚社区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