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三旧”改造才聚社区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01 16:05 来源:城区改造更新局
因实施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公布,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青山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作出青山区“三旧”改造才聚社区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附件:青山区“三旧”改造才聚社区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青政〔2019〕20号)
青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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