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1-17103 发布日期 2021-01-24
发布机构 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面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青山区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文     号

青山区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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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24  |  发布单位: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面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本区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 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 组织实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和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 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八) 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和烈士设施保护管理工作,树立和宣扬退役军人先进典型。

(九) 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明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汉市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2个二级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总编制人数1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人)。在职实有人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人)。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表1.武汉市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武汉市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武汉市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武汉市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武汉市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武汉市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武汉市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8.武汉市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9.武汉市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0.武汉市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93.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793.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319.65万元,项目支出1474.0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793.7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1793.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38.09万元,下降32%,主要是部分项目经费纳入社保资金专户,且对年初政策性经费压减了10%,对部门专项压减了20%;(2)上年结转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19.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1474.05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万元,主要用于:党政事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9.6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06.16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226.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简述主要使用科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7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简述主要使用科目)

(二)公用经费13.4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简述主要使用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3)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武汉市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793.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38.09万元,下降32%,主要是部分项目经费纳入社保资金专户,且对年初政策性经费压减了10%,对部门专项压减了20%。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179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3.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年结转 0万元,占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17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65万元,占18%;项目支出1474.05万元,占82%;上缴上级支出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部门本级机关及下属2家行政单位、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3.49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万元。包括:货物类2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107.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款0万元。

请对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如下:

1.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优待、抚恤和安置等政策,深化拓展双拥创建,营造全社会拥军爱军的良好氛围。退役士兵计划安置率100%。

2.转业干部计划安置率100%。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3.有培训需求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100%,参训退役士兵的毕业或结业率达95%以上,推荐就业率达75%以上。

4.自主择业干部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测算标准率达100%。

5.优抚、退役安置资金发放率达到100%。

6.自主择业干部年度登记完成率100%。

7.军民融合,深化拓展双拥创建,营造全社会拥军爱军的良好氛围。扎实开展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大力加强双拥宣传,营造双拥氛围,推荐双拥先进单位和个人,武钢好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获拥军优属先进单位。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如下:

1.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优待、抚恤和安置等政策,深化拓展双拥创建、军民融合,营造全社会拥军爱军的良好氛围。扎实开展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营造全社会拥军爱军的良好氛围。退役士兵计划安置率100%。

2.转业干部计划安置率100%。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3.有培训需求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100%,参训退役士兵的毕业或结业率达95%以上,推荐就业率达75%以上。

4.自主择业干部年度登记完成率100%。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测算标准率达100%。

5.优抚、退役安置资金发放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上述(一)至(九)项中无对应收入和支出的,请删除。

(十)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三)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附件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填报日期:2021年1月26日
部门名称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填报人孙姝联系电话86880308
部门总体资金  情况
(万元)
总体资金情况当年预算
收支
占比近两年收支情况
2020年2021年
收入
构成
财政拨款1793.7100%2631.791793.7
其他资金



合计1793.7
2631.791793.7
支出
构成
基本支出319.6518%258.63319.65
项目支出1474.0582%2373.161474.05
合计1793.7

1793.7
部门职能概述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本区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落实移交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实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和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和烈士设施保护管理工作,树立和宣扬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年度工作任务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优待、抚恤和安置等政策,深化拓展双拥创建,营造全社会拥军爱军的良好氛围;保证转业干部、退役士兵计划安置率100%;有培训需求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100%,参训退役士兵的毕业或结业率达95%以上,推荐就业率达75%以上;自主择业干部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测算标准率达100%;优抚、退役安置资金发放率达到100%;自主择业干部年度登记完成率100%;军民融合。
整体绩效目标长期目标年度目标
1.深化拓展双拥创建、军民融合,扎实开展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营造全社会拥军爱军的良好氛围。
2.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优待、抚恤和安置等政策,退役士兵计划安置率100%;自主择业干部年度登记完成率100%,有培训需求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100%,参训退役士兵的毕业或结业率达95%以上,推荐就业率达75%以上。3.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和实施,医疗保障、社会保险测算标准率达100%。4.维持机关日常开支,做好后勤保障工作。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1.深化拓展双拥创建、军民融合,扎实开展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营造全社会拥军爱军的良好氛围。2.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优待、抚恤和安置等政策,退役士兵计划安置率100%、转业干部计划安置率100%、有培训需求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100%、参训退役士兵的毕业或结业率达95%以上、推荐就业率达75%以上,自主择业干部年度登记完成率100%。3.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和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测算标准率达100%。4.维持机关日常开支,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长期目标1:深化拓展双拥创建、军民融合,营造全社会拥军爱军的良好氛围。
长期绩效指标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双拥工作经费20是否深化拓展开展双拥创建工作
长期目标2: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各项服务保障工作,退役士兵计划安置率100%,自主择业干部年度登记完成率100%,有培训需求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100%,参训退役士兵的毕业或结业率达95%以上,推荐就业率达75%以上。
长期绩效指标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退役士兵安置25退役士兵计划安置率100%,自主择业干部年度登记完成率100%,有培训需求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100%,参训退役士兵的毕业或结业率达95%以上,推荐就业率达75%以上。
长期目标3:做好优抚对象的困难补助和临时救助工作,医疗保障、社会保险测算标准率达100%。
长期绩效指标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其他优抚对象支出25医疗保障、社会保险测算标准率达100%。
长期目标4:保障日常综合管理事务支出,保证长聘人员经费
长期绩效指标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机动经费10做好后勤保障,机关顺利运行
生态效益指标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长期目标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长期绩效指标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属抚恤补助20对军属、烈属等的抚恤工作
年度目标1:深化拓展双拥创建、军民融合,营造全社会拥军爱军的良好氛围。
年度绩效指标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近两年指标值预期当年实现值
  2019年2020 年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双拥工作经费01020是否深化拓展开展双拥创建工作
年度目标2: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各项服务保障工作,退役士兵计划安置率100%,自主择业干部年度登记完成率100%,有培训需求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100%,参训退役士兵的毕业或结业率达95%以上,推荐就业率达75%以上。
年度绩效指标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近两年指标值预期当年实现值
2019年2020年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退役士兵安置02025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优待、抚恤和安置等政策,深化拓展双拥创建,营造全社会拥军爱军的良好氛围。转业干部计划安置率能够达到100%;退役士兵计划安置率能够达到100%
年度目标3:做好优抚对象的困难补助和临时救助工作,医疗保障、社会保险测算标准率达100%。                                                              
年度绩效指标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近两年指标值预期当年实现值
2019年2020年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其他优抚对象支出02025医疗保障、社会保险测算标准率达100%。
年度目标4:保障日常综合管理事务支出,保证长聘人员经费
年度绩效指标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近两年指标值预期当年实现值
2019年2020年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其他优抚对象支出0010做好后勤保障,机关顺利运行
年度目标5: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年度绩效指标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近两年指标值预期当年实现值
2019年2020年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属抚恤补助01020对军属、烈属等的抚恤工作
备注:1.“整体绩效目标”:请结合部门职能、工作规划、项目支出投向等编报。
      2.“二级指标”中“产出指标”请选择填报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效益指标”请选择填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
      3.“绩效标准”:设定绩效指标值时的依据或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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