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08 17:16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关于对信息公开相关文件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现将2019年度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其中涉及统计数据均截止于2019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及时召开会议,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并对相关文件及时进行了学习,使全局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也更好地了解和熟悉了政府信息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即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相关班子成员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全面落实责任,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对负责信息上传等日常事务的具体责任人进行了明确,并公布电话等联系方式,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建立了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全年无泄密行为发生。

  (三)强化监督保障。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通过目标考核、社会评议和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大公开力度。一是积极组织全局、各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熟悉掌握《条例》相关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二是在公开内容方面,重点公开了我局相关信息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工程事项等。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主动公开信息35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业务信息4条,动态信息30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19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案件;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和交流不够“实”。对学习培训不重视,只是简单学习,没有深学弄通;二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比较重视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真正通过网站获取信息的老百姓却较少。

   2020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觉地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二是进一步做好《条例》实施工作。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诠释解读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形成干部职工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内容。进一步挖深度,拓广度,再作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尽最大限度地实行公开。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全面性,全面覆盖《条例》要求公开和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同时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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