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1-45143 发布日期 2020-10-29
发布机构 区卫健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厂前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文     号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厂前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0-10-29  |  发布单位:区卫健局

2020年10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厂前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厂前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武汉市青山区厂前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厂前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厂前中心主要职能承担社区基本医疗服务工作,为居民提供全科医疗和中医适宜技术服务;承提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管理服务;承担妇女、儿童、老年人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承担慢性病人、重性精神病人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健康咨询、健康教育以及社区卫生诊断等工作;承担辖区免疫规划接种工作;承担传染病、地方病的社区防治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应急防控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为武汉市青山区厂前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青山区厂前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实有人数6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厂前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表格(1-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厂前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521.66万元、支出总计517.7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26万元,增长1.41%,支出总计减少90.66万元,减少14.9%。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拨付信息化建设三通经费13万元,2019年无此经费,导致财政拨款比去年同期减少8.21%;事业收入2019年249.76万元,比去年增长30.84%,同期门诊人次增加5379人次、中医等医疗收入同期增加,导致事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应收资源费减少所致其他收入减少,由于上述综合因素所导致比2018年总收入增长1.41%,总支出减少14.9%。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21.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47万元,占本年收入48.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249.76万元,占本年收入47.88%;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16.43万元,占本年收入3.15%。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1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73万元,占本年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5.4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85万元,下降8.21%。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拨付信息化建设三通经费13万元,2019年无此项经费所致。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5.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35%。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85万元,下降8.21%。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拨付信息化建设三通经费13万元,2019年无此项经费所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5.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7万元,占2.14%;卫生健康(类)支出244.69万元,占95.78%;住房保障(类)支出5.31万元,占2.0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4.41万元,支出决算为25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68%。其中:基本支出255.47万元,无项目支出。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5.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5.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国内债务付息、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只说明本部门主要使用科目)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青山区厂前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单位范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 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 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 本年无公务接待费。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我单位支出情况均为基本支出。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部门决算均为基本支出,无项目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汉市青山区厂前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属于机关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厂前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青山区厂前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抓基层党建工作,做强做精关键环节

(二)优化健康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三)做好公卫服务,拓展服务人群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抓基层党建工作,做强做精关键环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委党委统一部署,定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召开支部工作专题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周四下午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等形式对中心中层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职工进行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培训教育,全面提升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医疗安全保驾护航。全年国家、省、市、区新闻报道3篇,网络微博3篇,上报区卫健局工作简报54篇。

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中心领导带领“好样工作队”下社区开展走访慰问社区困难老党员、困难群众等活动十余次,给他们送去党的温暖和关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发挥。

(二)优化健康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加强医护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原则,每周四下午开展三基知识培训,护理部组织了2次护理技术操作考试和理论考试,参考率100%。1名助理医生参加了2019年武汉市基层医生转岗培训一年,1名全科医生在武钢总医院急诊科进修学习半年。

深化医药卫生改革,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加强与市九医院医疗联合体的建设和发展,救护车免费接送上转患者;与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建立微信群,开通上转绿色通道,及时、便捷让社区居民享有更全面的医疗卫生服务。

重点加强“国医堂”建设,重视中医人才队伍、中医设备和中医环境的建设;发动多种宣传途径,公卫人员健康教育、上门随访开展宣传,“粉丝团”口口相传,中心电子显示屏、户外宣传栏加强宣传,共同打造厂前中心中医康复特色。

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提高中心管理水平。信息化建设是中心管理现代化、规范化的有力手段。中心继云医HIS系统上线后,陆续完成了LIS系统、PACS系统、“三通”工作以及自主缴费系统和社区580叫号系统工作,优化了就医环境,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中心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居民。

(三)做好公卫服务,拓展服务人群

为了更好地完成社区基本公共卫生任务,我们加强人员的培训,强化服务意识,量化指标,实施绩效考核,努力完成好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通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全面掌握居民个人健康状况,实行不间断的健康管理,重点加强对慢性病患者跟踪服务。目前辖区已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人数11787人,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3.25%;65岁以上老免费体检 469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43.59%;高血压患者登记管理人数430人,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7.91%,糖尿病患者登记管理人数140人,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7.14%。

强化重精患者管理,现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总人数共64人,其中规范化管理58人,重精规范管理率90.63%。利用武东医院精神专科医师每周定期坐诊的契机,开展精神障碍患者服药指导。按照规范要求分类干预,开展至少一年4次的随访,在患者病情许可并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开展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

有效实施预防接种,按照《计划免疫接种技术管理规程》,严格实行预防接种前查体工作,每日早晚认真检查冷链设备运转情况,确保接种安全。利用“4.25”预防接种宣传日,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类疫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均达到98%。2019年,通过应用流程合理、人性化、以患者为中心的排队叫号系统软件,简化预防接种就诊流程,实现人性化候诊就诊,实现计免候诊就诊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数字化,大大提高了接种家长的满意度。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抓基层党建工作,做强做精关键环节

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全年国家、省、市、区新闻报道3篇,网络微博3篇,上报区卫健局工作简报54篇。

2

优化健康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加强医护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国医堂”建设

护理部组织了2次护理技术操作考试和理论考试,参考率100%。中心电子显示屏、户外宣传栏加强宣传,共同打造厂前中心中医康复特色。

3

做好公卫服务,拓展服务人群

有效实施预防接种,优化服务。

各类疫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均达到98%。安装叫号系统软件,实现人性化候诊就诊,大大提高满意度。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属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载]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