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19-87730 | 发布日期 | 2019-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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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开发区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开发区2019年部门预算 | 文 号 | 无 |
开发区2019年部门预算
开发区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发区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开发区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开发区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青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武汉市青山区编制委员会《关于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的通知》(青编【2015】16号文件精神,工作职责有所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划入原青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原青山区北湖管理委员会承担的职责。
2、划入原北湖管委会社会管理和服务承担的职责。
(二)增加的职责
增加根据中央编办、工信部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依法申请注册、使用网上名称。遵守网上名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制度和具体措施的职责。
调整后,青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行使下列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执行 国家、省、市、区有关开发区建设各项行政规章,依法制定开发区行政管理规定。
2、负责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园区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开发区内工人村都市工业园、北湖工业园、环保科技产业园和装备制造产业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向省、市、区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申报开发区园区土地征用、国有土地划拨、出让、转让、开发建设、规划审批工作和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5、负责开发区园区“七通一平”(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热力、通燃气以及场地平整)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计划的编制和申报工作,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6、根据国家和省开发区管理条例和市、区人民政府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审核开发区引进的投资项目,并抱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7、负责对开发区园区内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企业服务体系,改善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投融资化境,协调和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负责开发区园区内企业的统计工作,为驻开发区园区内的单位和组织提供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8、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做好开发区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及信访维稳建设工作,指导并监督开发区园区内企业加强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使用和监督工作。做好党的统战、人民武装等工作,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9、负责开发区园区内非公经济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区委组织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非公经济基层党组织,并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
10、负责抓好北湖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抓好北湖地区基层党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等共组。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自治工作。
11、根据中央编办、工信部《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依法申请注册、使用网上名称。遵守网上名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制度和具体制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青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汉青山区北湖生态新城园区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青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总编制人数 17 人,其中:行政编制 11 人,事业编制 6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0 人)。在职实有人数 11 人,其中:行政编制 9 人,事业编制 2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0 人)。
离退休人员 3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3 人。
第二部分 (部门名称)2019年部门预算表
表1.开发区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开发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开发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开发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开发区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开发区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开发区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8.开发区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青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414.4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 414.4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 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 256.74 万元,项目支出 157.66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414.4 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 414.4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0.71万元,下降2.5 %,主要是人员的减少;(2)上年结转 0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56.74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157.66 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57.66 万元,主要用于:园区经费(园区的日常开展,维护,维稳,安全生产及评价指标现状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编制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56.74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31.63 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 231.63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简述主要使用科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02 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简述主要使用科目)
(二)公用经费 18.09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简述主要使用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3)公务接待费 0 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是……(简要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数 0 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列举,并简述重点安排项目)
若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参照下列格式说明:
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 414.4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 10.71 万元,下降2.5 %,主要是人员的减少。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 414.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14.4 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占 0 %;上年结转 0 万元,占 0 %。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 414.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56.74万元,占62 %;项目支出 157.66 万元,占38 %;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本级机关及下属 1 家行政单位、 0 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15.17 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 2.2 万元。包括:货物类 2.2 万元,工程类 0 万元,服务类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 414.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款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上述(一)至(八)项中无对应收入的,请删除。
(九)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二)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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