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镇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1:17 来源:青山区青山镇街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即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由武汉市青山区青山镇街道编制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2021年青山镇街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情况、青山镇街道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青山镇街道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街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完善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考核制度,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效率,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

2021年,我街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5条,其中,工作动态49条,居民低保补贴13条,财政预决算19条,招聘公告1条。主动公开了街道机构概况、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工作中存在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不强,信息量少的问题。2022年,我街道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一是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相关领域办事流程,主动回应民生关切。二是强化业务学习,加强沟通交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创新政务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本年度我街道无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下载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