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0-898983 发布日期 2020-10-28
发布机构 新沟桥街办事处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文     号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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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28  |  发布单位:新沟桥街办事处

附件1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2020年9月2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居民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

2、指导、支持社区居委会工作,加强社区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能力。

3、加强社区服务建设,组织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有关社会保障工作。

4、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人民调解、治安防范工作,保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5、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为辖区经济发展服务,完成区政府下达的经济工作任务。

6、抓好辖区内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工作,美化、绿化、净化城市环境。

7、参与督促检查新建、改建住宅公共配置设施的落实,指导、监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暂住人口管理、防灾救灾工作。

8、向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办事处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3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

纳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新沟桥街政务中心

2.新沟桥街网格中心

3.新沟桥街环卫所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办事处在职实有人数30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8.0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00人)。

离退休人员11.0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9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办事处2019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989.3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 1,229.32万元,增长32.69%,主要原因是2019年事业人员进养老导致人员支出增加,新增二次供水项目经费,军运会环境整治经费。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989.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89.3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98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3.47万元,占本年支出21.92%;项目支出3,895.88万元,占本年支出78.08%。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89.3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29.32万元,增长32.69%。主要原因是2019年事业人员进养老导致人员支出增加,新增二次供水项目经费,军运会环境整治经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11.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43%。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89.46万元,增长23.90%。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进养老。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11.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40.49万元,占39.91%;国防(类)支出10.00万元,占0.22%;公共安全(类)支出16.60万元,占0.36%;教育(类)支出12.00万元,占0.26%;科学技术(类)支出10.00万元,占0.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00万元,占0.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6.76万元,占39.40%;卫生健康(类)支出434.24万元,占9.42%;城乡社区(类)支出394.00万元,占8.54%;住房保障(类)支出72.24万元,占1.5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15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99.02万元,支出决算为4,61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53%。其中:基本支出1,093.47万元,项目支出3,518.0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1840.4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室及相关事务、党建、宣传、统战、统计、财政等事务;国防支出10万;公共安全支出16.6万元,主要用于老旧社区电气改造;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群体性科普宣传活动;文化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文体场馆免费开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6.76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社区人员报酬和社保缴费以及社会福利及救助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34.2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特扶和生殖健康事务;城乡社区支出394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环境整治等;住房保障支出72.24万元,用于街道房管专干工作经费;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15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40.49万元,支出决算为1,84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国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6万元,支出决算为16.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16.76万元,支出决算为1,81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34.24万元,支出决算为43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94万元,支出决算为39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2.24万元,支出决算为7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15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3.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1.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1.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办事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办事处本级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已达保有量且未达到使用年限,故未安排购置。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公车管理,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主要用于精准扶贫、维稳等工作,其中:燃料费1.04万元;维修费1.51万元;保险费0.45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37万元,增长-31.4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长-1.37万元,增长-31.4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车管理,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77.85万元,本年支出377.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322.85万元,主要用于青山港雨污水整治清障搬迁工作。

(二)其他支出(类)。支出决算为5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养老机构运行等方面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6个,资金415.64万元。组织对6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415.64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统筹协调发展,推进辖区硬件设施建设,加强基层党建宣传,推进平安建设,落实责任,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城市面貌、居民生活环境显著改善。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党政(建)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9.9万元,执行数为15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推进“红色引擎”工程,打造“红色物业”示范小区;二是开展党员全员教育;三是夯实党建宣传阵地,加大硬件设施投入,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努力营造物业服务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四是文明建设复检宣传工作创文明城市氛围。五是维持机关日常运行,保证机关工作有序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抓好基层党建工作;二是推进文明建设长效机制;三是推进干部训练养成,强化履职尽责;四是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2.公共安全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9万元,执行数为5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一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化解缓解,辖区全年未发生极端恶性上访事件及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二是认真办理上级交办各类案件,化解信访积案;三是深入开展阳光信访建设,推进平安创建,落实“一感两度两率两专项”测评工作入户宣传,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因地制宜地完成街道及现代化社区的综治中心创建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以“平安街道”建设为主线,抓重点克难点补短板创特色;二是以考核管理为抓手,全面落实综治责任制度;三是以防控风险为重点、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稳步提升。

3.公共管理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以第三方检查为主要抓手,以巩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建设成果;二是重点清理整治楼院、楼道杂物和废弃物,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的脏、乱、差问题,加大对城道路及周边市场“十乱”的整治力度;三是集中开展背街小巷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临街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四是集中整治社区楼顶环境,努力改善市容环境,使辖区市容市貌明显好转。五是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深化“城管革命”,不断创新探索机制更新,制定科学的管理方式和考核督查方法;二是全面履行城市综合管理职责,不断改善辖区环境面貌,不断推进城市管理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

4.公共服务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84万元,执行数为46.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共办理租赁补贴717户;居家养老方面,光明社区18街居委会为“互联网+居家养老”社区嵌入式服务网点,正在施工。蒋家墩老年人服务中心正在创建中,正与社会组织商谈居家养老服务事宜。并按照计划安排,全力推进;新增就业目标900人,实际完成123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以内;防灾减灾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充分利用工作资源,积极创新,完善社区服务;二是协调推动,整合资源,实现社建工作“社会化”。

5.统筹发展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旧城改造方面,25、28和车站街一二期4个项目,已开展招标工作;二是完成服务业“小进规”1家;三是完成工业总产值4200万元;四是招商引资目标完成820万元;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发挥资源、区位、人脉优势,促进招商引资工作;二是夯实统计基础工作。三是优化服务企业水平,深入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做好协调服务。

6.环卫所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做好了本辖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营运与维护,做好辖区内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的管理等一系列工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新沟桥街办事处是行政单位,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9年全年支出4,989.34万,项目支出3,895.88万。参与绩效评价项目6个,涉及资金411.46万,各项目支出执行率均达到100%,自评结果优秀。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我们对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发挥效益突出、绩效成绩显著的部门,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时会重点考虑,在向上申报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秀上报。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努力克服评价中介机构及专业人才缺乏等困难,不断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先进做法,在绩效管理的组织机构、组织实施、制度体系等各个方面不断探索,逐步建立起财政部门统一组织指导、预算部门具体实施、专业机构支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领导工作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方法,广泛宣传预算绩效管理政策,扩大预算绩效管理的社会影响,使社会公众都来了解、支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办事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71万元,比2018年减少3.02万元,下降4.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办事处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三旧”改造

2、招商引资

3、城市管理

4、民生服务

5、平安建设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旧城改造方面,25、28和车站街一二期4个项目,目前为前期筹备阶段,已开展招标工作。

2、固定资产投资1-8月完成13.77亿元,占目标值的68.8%;招商引资目标1-8月已完成11.76亿元,占目标值的73.5%,预计可完成。充电桩建设已完成。

3、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总值累计完成3375万元,占目标值比60.3%。预计全年完成4200万元,只能完成75%;工业投资目标820万元,已完成100%。新增小进规一家,目前在积极走访企业。

4、限上批零住餐业销售总额增长目标为12%,1-8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75.64亿元,实际增幅为217.14%。商贸业小进限目标1家,预计可以完成。新增高新企业一家,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

5、加强统计工作和调查工作,我街8个社区,划分为11个普查小区,进入正式普查阶段共普查828户,其中法人686户,产业142户,普查被抽中个体户143户。

6、招才引智方面,对辖区内两新企业进行再次摸排清理,掌握企业人才信息,积极做好人才的党组织转接,协调配合落实人才公寓、落户等大学生优惠政策。

7、城市综合管理月度考评1至7月份全市排名分别为第41、15、28、5、22、52、37。预计全年可完成目标。生活垃圾分类,投资10余万元,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开展专题讲座1次,光明社区作为垃圾分类试点。

8、就业方面,全年可完成。其中新增就业目标900人,实际完成123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以内;新增返乡创业,完成率95%,预计可完成。

9、公租房租赁补贴实际发放717户,已完成全年目标,开展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对新桥、光明和科苑社区进行老旧小区物业改造。

10、居家养老方面,光明社区18街居委会为“互联网+居家养老”社区嵌入式服务网点,正在施工。蒋家墩老年人服务中心正在创建中,目前正与社会组织商谈居家养老服务事宜。预计可完成。

11、老旧社区二次供水改造工程,涉及我街光明社区4处,其中雅苑公寓和一冶二公司2处已施工,预计10月底完工,预计可完成。

12、精准扶贫,针对扶贫对口街道蔡甸区玉贤街组织了三批市民下乡活动,组织一次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下乡调研慰问等活动,指定驻村干部1名;中国扶贫网APP注册1万余人。预计可完成。

13、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日常清扫、保洁、清运等工作;做好临街餐饮门店管控,确保油烟排放规范。

14、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河道采砂管理。街河湖长每月巡河2次,相关社区每月巡河4次,开展志愿者巡河活动2次。预计可完成。

15、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整治。加强辖区长江路段堤防和建筑工程项目的巡查。

16、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严格“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工作要求,完成街道“一窗三室”建设。预计可完成。

17、政务信息公开。1-8月份,共计上报信息74篇,公开45篇,预计可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8、特色目标:关于红钢城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一是积极谋划部署,组织区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综合整治协调会,梳理问题,明确职责,开展综合整治。校园周边人行道安装了113根拦车桩和18个休闲椅。周边夜市北迁300米,远离校园周边,并延时至18:00出摊,错开校园放学高峰时段。二是进行滨江综合市场整治,完成滨江市场外立面整治提升,完成“农改超”装修。三是增强管控力量。街道和滨江市场办增派安保人员,对市场周边非机动车进行管理,同时加强店面门前三包管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进修及培训方面的支出。

15.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1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反映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开支。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族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项):反映开展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3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参考《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咨询电话:86861339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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