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0-879036 发布日期 2020-07-15
发布机构 青山区市场监管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9期) 文     号 2020年第9期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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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5  |  发布单位:青山区市场监管局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系统于2020年6月17日发布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通知,涉及我区1家个体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青山区老朱水产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5月22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对该商户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该商户经营的20200521批次的牛蛙氧氟沙星实测值为32(μg/kg),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商户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牛蛙是该商户于2020年5月21日从白沙洲大市场的武汉市洪山区李三水产批发商行购进的,共购进31斤,7.5元/斤,共计232.5元。该批次牛蛙已销售完,现场已无抽检同批次牛蛙。

(三)执法人员对该商户经营不合格食品行为进行调查,要求该商户提交整改报告,加强经营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核查处置情况将于结案后予以公示。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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