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1-46874 发布日期 2021-06-11
发布机构 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处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北湖产业生态新城空间发展规划(2019-2035)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文     号

北湖产业生态新城空间发展规划(2019-2035)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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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11  |  发布单位: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的《北湖产业生态新城空间发展规划(2019-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形成,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北湖产业生态新城空间发展规划(2019-2035)

(二)规划范围:北湖产业生态新城位于武钢主厂区以西青山区行政范围,包括原化工区、武东街、白玉街街一区两街道,32个城中村,区域总用地约107km2。

(三)规划期限:2019年~2035年。

(四)规划目标:坚定贯彻国家长江大保护要求,着力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绿色发展,立足北湖区域独特的发展条件,将北湖产业生态新城打造为:国家新材料产业示范基地、国家长江大保护实践区、国家三生融合新典范。

(五)产业布局:规划确定“两轴八园”的产业空间布局。“两轴”是指依托5号地铁线支线和青化路布局现代服务业轴;“八园”是指炼化一体化基地、新材料产业园、港口物流园、循环产业园、综合产业科技园、高端装备制造园、清潭湖科创城以及生态经济发展区。

二、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预测规划实施后,污染物排放对化工区省控点处的NOx年均浓度贡献值为0.055mg/m3。八吉府建设乡集中居住区、白玉山集中居住区和武东集中居住区位于规划区西侧,距园区拟开发的重点区域较远,受影响较小,后续开发过程需加强对NOx排放控制,推进总量削减。

预测规划实施后,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省控点处的PM10年均浓度贡献值为0.011 mg/m3。八吉府建设乡集中居住区、白玉山集中居住区和武东集中居住区位于规划区西侧,距园区拟开发的重点区域较远,新增PM10浓度贡献值影响可忽略。后续开发过程需加强对颗粒物排放控制,推进总量削减。

预测规划实施后,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化工区省控点处的VOCs8小时浓度贡献值为0.177mg/m3,后续开发过程需加强对VOCs排放进行控制,新改扩实行污染物排放倍量削减。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自建乙烯项目污水处理厂可以满足目前110万吨/年乙烯生产规模。中法污水处理厂规划为10万t/d可以后续规划实施满足需求。目前中法污水处理厂负荷率约50%,剩余0.1万t/d的处理能力。规划实施过程可逐步开展中法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工作。

园区生活污水排入北湖污水处理厂,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对长江水质影响较小。非正常排放COD、NH3-N和总磷超过III类水水质标准的范围最大值为下游约7km,因此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全厂建立污水处理系统的监控中心,主要设备一备一用,严禁超负荷运行,以避免非正常排放。

(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区域企业对地下水水质带来的影响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以及由于废水、废液、废渣的不妥善运输、储存和处置情况下,造成渗漏入土壤中,从而影响地下水的水质。后续园区规划中所有企业的生产废水预处理后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各个企业的废水池、废液和固废储存场所均需采取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不会与地下水接触造成影响。

(4)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区域后续规划开发将集中在原化工区区域,根据主导产业布局,区域工业噪声以设备噪声为主,包括锅炉、泵、冷却塔、风机等,声级在75-80dB(A)之间。厂区内部降噪声措施由各企业按环评及“三同时”措施表执行。

为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根据区域本轮总体规划,在主次干路两侧控制10-20米宽的防护绿地,通过距离衰减和绿化带衰减可以有效减轻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化工企业要求严格,坚持和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并加强环境管理,园区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通过妥善处理处置和利用后,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工业危险废物,要严格管理,落实转运联单制度,将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同时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分渠道、分类回收,进行综合利用,或运至周边其他区域进行填方。各类固体废物经合理的处置后,不会对园区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园区已建设成由企业装置围堰、应急池、长江大堤组成的三级防范体系,加强了应急演练,实现了区域风险可防可控的目标,从建区以来,区域未出现环境污染或生态破事故。通过借鉴学习国内外先进发展理念,青山区(化工区)逐步推进实现园区资源共享、应急共享、物流共享和封闭化管理。日常工作中引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介入企业运行及建设阶段的风险控制工作,为企业的安全/环保风险控制提供强力支撑。

三、规划环境影响对策和减缓措施

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加强工艺废气治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整治;加强环境准入和清洁能源利用,对燃煤锅炉废气治理提标改造,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发展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严格监管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整治煤堆场等原料堆场、以及固废堆场扬尘污染,严格控制工地扬尘污染。

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废水处理与排放。严格规范各类化工废水处理。完善园区“四道防线”防控体系以及三级防控体系。完善园区污水排放体系。开展化工区地下水污染状况摸底调查工作,制定地下水常规监测计划。

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部分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已造成噪声污染,应当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高噪工业企业应布置在距离居民区较远的位置,工厂与居民区的间隔要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固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建立分类收集系统。对于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管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区域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炉渣、灰渣、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对产生的固体废主弃物进行利用,也可由企业自行采取回收或采用其它综合利用方式,变废为宝,不能利用的送规划的工业废渣场处理。企业厂内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依托周边危废处置单位,加强园区内部危废处置能力建设,减少或避免危废转运带来的环境风险。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实施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也可以事先告知规划实施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规划实施单位提供的地址查阅纸质报告书。

八、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处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27-86869882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T1写字楼2楼

联 系 人:王月

联系电话:027-87860257

电子信箱:whzhyzx1@126.com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电子版和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与建设单位负责人联系预约后,到建设单位所在地查阅电子和纸质报告书。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等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处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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