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1-50614 发布日期 2021-07-21
发布机构 青山区民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9年青山区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文     号

2019年青山区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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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1  |  发布单位:青山区民政局

2019年青山区民政局收到市级下达的福彩公益金1511.74万元,实际支付福彩公益金982.76万元,调拨划转290.98万元至区内街道及相关单位执行,238万元结转至2020年执行。青山区民政局福彩公益金重点用于为老年人、困难人群、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根据《彩票管理条例》《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武汉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青山区民政局2019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局机关项目950.76万元

2019年,青山区民政局机关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950.7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儿童福利项目7.75万元。一是根据《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鄂民办发〔2019〕7号)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助学工程”,2019年给3名孤儿共发放助学金0.75万元。二是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的意见》(鄂民政发〔2013〕65号)和《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的通知》(武民办〔2014〕21号)精神,我区建立了儿童福利指导中心,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社工机构,对散居孤儿定期开展寻访、进行信息动态管理,落实相关政策,维护散居孤儿权益,做好监护人指导,帮助散居孤儿身心健康发展,支付散居孤儿项目经费7万元。

2.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项目15万元。根据《关于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通知》(武民政〔2018〕48号)要求,通过购买服务委托志愿服务站,以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第二职工医院精神科为专业指导,依托白玉山社区阳光驿站为中心开展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实施区域涵盖青山区白玉山12个社区及8个村,确保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任务落实到位,努力为精神障碍患者营造良好的社会康复环境。2019年支付该项目启动经费15万元。

3.困难人群救助经费20.98万元。根据市级下达的指定专项用途(用于困难群众救助支出)的福彩公益金,我区困难人群救助支出20.98万元,其中:用于困难人员临时救助、生活困难补助经费10.98万元;支付2019年困难人员送清凉物资款10万元。

4.老年人福利类项目725.9万元。一是养老服务设施及护理员补贴348.7万元。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17〕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民政〔2013〕49号)《关于加快推进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服务点建设的通知》(武民政〔2018〕18号)《武汉市推进“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实施方案》(武政规〔2018〕1号)《关于办理2019年度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武民办〔2019〕19号)《关于办理2019年度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场地意外伤害险的通知》(武民办〔2019〕20号)《关于做好养老护理员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民政〔2018〕16号)等文件规定,支付养老服务设施及护理员补贴348.7万元。其中: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321.13万元,用于区内养老机构、中心辐射式和社区嵌入式服务网点建设运营补贴;养老机构老年意外伤害及场地意外保险25.37万元,用于提升养老机构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风险防范水平;发放养老护理员补贴2.2万元,用于提升护理员职业认同度,稳定养老护理人才队伍。二是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7.56万元。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实施方案>》(鄂民政函〔2017〕12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福利院改革和发展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武民政〔2018〕33号)要求,支付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7.56万元。其中:支付化工区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建设款10万元,用于农村福利院消防安全设施、无障碍设施、特护设施建设和危房改造等;支付农村福利院代养社会老人运营补贴1.4万元;支付农村福利院“一院一社工”项目2018年、2019年配套经费7万元;支付化工区2018年农村互助照料中心配套经费10.8万元;支付2018年八吉府老年服务中心运营补贴8万元;支付农村福利院公益服务补贴0.36万元。三是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补贴339.64万元。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6〕27号)和《武汉市老年宜居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检查验收合格后支付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补贴339.64万元。

5.社会公益类项目181.13万元。一是基本殡葬减免费用补贴0.73万元,根据《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免除全市低保等特殊困难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武民政〔2011〕78号)要求,给予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对象基本殡葬服务减免费用0.73万元。二是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补贴相关经费39.05万元,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武政〔2016〕47号)关于“每个区至少建立1个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要求,支付社会组织孵化园补助经费38.8万元,支付孵化器工程结算审核费0.25万元,为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所、人员培训、交流展示、信息咨询、能力辅导等服务,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三是购买社工服务项目141.35万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15〕34号),充分发挥专业社工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专业作用,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社工机构重点围绕各类困难群体、特殊人群和广大群众的个性化、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支付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经费141.35万元。

二、青山区社会福利院项目32万元

2019年,青山区社会福利院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32万元(含往年结转福彩公益金12万元),主要用于福利院消防系统及日常维修保养支出,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消防系统维保改造支出25.32万元。为确保在院人员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2019年福利院购置消防器材2.56万元,支付消防报警系统维保费2.5万元,消防改造投入资金20.26万元。

2.日常维修保养支出6.68万元。为保证福利院的正常运转,福利院设施日常维修保养支出6.68万元。

三、调拨划转资金290.98万元

1.调拨至青山区团区委36万元。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市依托社区建立学生托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武社建办〔2018〕7号文件要求,拨付青山区团区委专项经费36万元,用于社区学生托管服务中心日常运转、支付相关专业服务组织和人员的劳务报酬等,为社区学生托管服务中心提供经费保障。

2.调拨划转至街道254.98万元。其中:拨付街道194.98万元,用于支付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站)建设运营补贴;拨付工人村街道10万元,用于工人村街社会组织孵化器专项支出;拨付街道50万元,用于支付老年宜居社区的建设补贴。

青山区民政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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