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1-53524 | 发布日期 | 2021-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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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4期) | 文 号 | 2021年第14期 |
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4期)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系统于2021年5月25日发布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汉工业一路分店经营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4月29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汉工业一路分店经营场所的食品进行监管抽检。经抽样检验,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汉工业一路分店销售经营的生姜“噻虫胺.mg/kg”检测结果为1.4,标准限值为≤0.2,依据GB/2763-2019标准判定为“不合格”。
(二)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管局对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汉工业一路分店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20210428批次生姜售卖,经查阅商品进销票据显示,该单位2021年4月28日共购进10KG生姜并已全部售完。
(三)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企业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立案查处,要求企业提供资质和整改报告,加强验收货和经营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核查处置情况将于结案后予以公示。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市场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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