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1-74359 | 发布日期 | 2021-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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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规划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土地征收预公告 青土告字〔2021〕41号 | 文 号 | 青土告字〔2021〕41号 |
土地征收预公告 青土告字〔2021〕41号
白玉山街群力村民委员会、村民:
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白玉山明渠(武钢氧气公司——北湖)排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青山区白玉山街群力村(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该项目已列入《市城建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武汉市2017年市级城建投资及资金计划的通知》(武城建[2017]18号),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0.0022公顷,其中农用地0.0022公顷(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四、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下发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的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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