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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冬季征兵工作有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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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今年征兵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 (1)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的主体对象为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对上半年预征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实行优先征集。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高职高专、中专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2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11年入校的学生。 驻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适当提高少数民族青年征集的比例。 (2)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岁。女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征集的年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3)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总政2004年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4)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审、体检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征兵办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填写2011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5)征集时间。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征集,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为驻西藏、新疆部队征集的新兵,需空运进藏、进疆的,征兵开始的时间可适当提前,并应于11月23日前,将新兵运至空运集结地。 二、今年征兵工作大体安排 今冬征兵工作,在时间上较往年有所提前,全市征兵工作会议提前召开,主要是争取早抓、主动抓;步骤与往年大体相同,按“组织准备、具体实施、工作总结”三个阶段,分五个步骤实施: (一)9月16日-9月30日,各级组织召开会议,计划安排工作,调整人员机构,搞好兵役登记。 (二)10月1日-10月31日,组织开展“征兵宣传月”活动,大张旗鼓地进行征兵宣传发动;组织体检、政审业务培训;抓好体检站设置和体检器材、药剂购置;组织应征青年报名、目测、初审、初检等工作。 (三)11月1日-11月15日,各县(市、区)组织应征青年体检,体检时间统一从11月1日开始。 (四)11月16日-12月9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走访,按要求组织参检人员复查,协调有关部门择优定兵。 (五)12月10日-31日,组织新兵交接、搞好新兵输送工作,抓好征兵总结。 三、优惠政策 今年国家和湖北省新制定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如退役士兵免费参加教育培训、调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公务员优待、军人子女入学优待、军人随军家属就业优待等优惠政策,以及部队新近出台的提高大学生士兵直接提干和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比例、提高义务兵津贴标准、增发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费等政策措施等,军队的吸引力将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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