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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财社[2007]266号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关于拨付城市低保对象一次性物价补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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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07年6月27日 | 文档来源:财政与编制公开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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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财政局、民政局: 今年5月来,我市猪肉格上涨幅度较大,对低保家庭生活影响较大,经市政府同意对城市低保对象实施一次性物价补贴。根据你区5月份享受的低保人数,经研究。拨付你区41.06万元,用于城市低保对象每人一次性物价补贴30元(6—8月每月补助10元)。 此项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你区“社会保障财政补助资金”专户,你区收到专款后,要尽快将物价补贴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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