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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名称: |
园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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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龚瑞生 局长:万晓辉 副书记:周新华 副局长:彭跃美、随农华 |
| 部门职能: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制定全区全民义务植树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负责编制全民义务植树年度计划,并对全民义务植树绿化进行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总结、评比、表彰;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负责全区现有绿地和规划绿化用地绿线的划定和控制管理,依法对全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进行管理。 4、组织本地区机关、团体、学校、厂矿、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定额标准。 5、负责全区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的管理。 6、负责全区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验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养护的招投标组织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7、负责全区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化的扩初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以及园林绿化工程和设计方案的审核。 8、负责园林绿化行政法规执法监督、园林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及承担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对占用绿地、树木砍伐的审地批;负责全区园林绿化违法行为劝导和处罚。 9、负责对全区的公共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生产绿地的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全区各单位以及道路和铁路两侧林带、江边、湖边、山坡的绿化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负责保护和管理古树名木;负责栽移大树、公共绿化植物的修剪及造型、园林扎景等管理。 10、负责全区新建公园建设方案的审定和竣工、验收;负责游乐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系统苗圃的建设和管理。 11、负责收取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有关绿化费(金);监督、管理本区园林绿化国有资产以及园林各项资金。 12、负责制定全区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园林绿化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和园林绿化新成果、新技术的推广;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的专业技术指导、培训及职业资格技能认定。 13、组织园林绿化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区的园林绿化普查、统计和园林信息的收集工作;积极培育园林绿化社会中介组织。 14、负责园林绿化专业队伍的建设,组织人才培养、技术交流、在职人员岗位培训、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和指导经营活动。 15、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编制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和编制城市规划范围内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制定本地区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本区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风景旅游开发、城区建设重点工程、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中的园林绿化指标和规划设计;审核本区和社会单位制定园林绿化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督促落实。 16、在区委领导下,抓好局机关和本系统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战、精神文明建设、机要、档案、维稳、信访和群团等工作。 1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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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机构: |
根据上述职责,区园林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86861251 (二)规划建设科:86861244 (三)绿化管理科(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86866847 (四)计划财务科:86866846 纪检监察、工会、团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 |
| 直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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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时间: |
8:30—12:00 2:30—5:30 |
| 办公地址: |
青山区和平大道1556号 |
| 联系电话: |
86861251 |
| 传真号码: |
86866856 |
| 部门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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