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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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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08年7月29日 | 文档来源:市政府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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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国文明城市(城区)定义
全国文明城市(城区)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城区)。全国文明城市(城区)是反映城市(城区)整体文明、和谐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二、申报条件 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城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城区)荣誉称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城市(城区)不得申报: (1)申报前12个月内市委(区委)、市政府(区政府)主要领导严重违纪、违法犯罪; (2)申报前12个月内曾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三、测评体系的结构与内容 1、数据采集方法: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考察、整体观察六种方法。文明城市的考核数据为市区数据(在注中有说明的测评内容除外),实地考察的范围主要是建成区(测评内容:“以城带乡,联动发展”除外)。文明城市(城区)的各类数据取测评年度前两年的平均值;材料审核以测评年度前两年的材料为主。 2、实地考察方法,具体有三种:一是实景(情)模拟验证,如:拨打法律服务热线,拨打维权举报电话等;二是实地调查,即进入现场查证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测评标准,如:到社区查看相关工作记录等;三是实地观察,即根据实地观察要求,在实地考察点、在一定时间内,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观察。 3、材料审核的数据来源:(1)国家或省(区、市)统计年鉴;(2)各省(区、市)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 4、评分方法:采用“状态描述法”,以A、B、C描述测评内容的状态。A为该项测评内容的满分;B为该项测评内容满分66%;C为该项测评内容满分33%。 测评项目一: 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测评内容1、理论学习与宣传: 测评标准: 1)党委中心组坚持理论学习,有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2)把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作为思想理论建设第一位的任务,理论宣传普及活动有计划、有措施; 3)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 4)基层党校等面向基层的理论宣传队伍、阵地能承担理论宣传任务,正常开展活动。 测评内容2、干部教育 测评标准: 1)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形成制度; 2)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与综合素质培训; 3)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测评内容3、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测评标准: 1)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2)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 3)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 测评内容4、政务公开 测评标准: 1)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的目录; 2)利用政府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政府网站运行绩效评估良好; 3)有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有为市民服务的热线电话等联系方式。 测评内容5、依法行政 测评标准: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2)政府部门、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行公务; 3)规范行政行为,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 测评内容6、行政监督 测评标准: 1)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处理有关违规行政的投诉; 2)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 3)各级政府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测评内容7、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 测评标准: A >90% B >80% C ≤80% 测评内容8、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 测评标准: A >90% B >80% C ≤80% 测评项目二: 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 测评内容1、法制宣传教育 测评标准: 1)积极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弘扬法治精神; 2)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3)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测评内容2、法律援助与服务 测评标准: 1)设有12348法律服务专线或其他法律服务热线; 2)街道、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3)建立有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 测评内容3、市民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 测评标准: A >85% B >80% C ≤80% 测评内容4、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测评标准: 1)相关部门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并制定应急预案; 2)设立畅通的维权举报电话; 3)无重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 测评内容5、维护男女平等 测评标准: 1)对女性就业机会公平的满意度≥70%; 2)对男女同工同酬的认可度、满意度≥70%; 3)有妇女维权机构并发挥作用,保障妇女基本权益。 测评内容6、未成年人、老年人权益保护 测评标准: 1)各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设立负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职部门; 2)劳动监察机构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 3)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4)做好孤寡老人的救助和监护工作; 5)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2(起/万户)。 测评内容7、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 测评标准: 1)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 2)对进城务工人员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3)进城务工人员有安全卫生的居住条件。 测评内容8、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遗弃、虐待、侮辱等)投诉率 测评标准: A <1.5(起/万户) B<2(起/万户) C≥2(起/万户) 测评内容9、基层党、团组织建设 测评标准: 1)加强和完善企业、城市社区、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团组织建设; 2)整合社区资源,发挥党、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3)加强社区流动党员管理。 测评内容10、社区居委会的民主建设与管理 测评标准: 1)制定民主建设与管理规划,促进基层民主发展; 2)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直选社区选民参选率≥80%; 3)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和管理制度。 测评内容11、公共安全保障 测评标准: 1)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2)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达到100%; 3)社区技防、人防、消防符合安全要求。 测评内容1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 测评标准: 1)建立减灾、防灾综合协调和灾害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 2)建立社会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治体系; 3)对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满意度≥50%。 测评内容13、维护社会稳定 测评标准: 1)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2)禁毒宣传和禁毒工作成效显著; 3)无危害一方的社会黑恶势力。 测评内容14、群众安全感 测评标准: A >85% B >80% C ≤80% 测评项目三: 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测评内容1、诚信政府建设 测评标准: 1)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 2)政府在经济社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兑现承诺,严守契约; 3)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90%。 测评内容2、信用体系建设 测评标准: 1)经常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 2)建立企业信用供求机制(包括质量、信贷、税务等); 3)建立企业与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通过互联网免费查询。 测评内容3、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测评标准: 1)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2)建成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2(条)。 测评内容4、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商品 测评标准: 1)形成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 2)无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 3)无集中性、区域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窝点和市场; 4)无重大走私贩私案件,无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的窝点和市场。 测评内容5、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测评标准: 1)维护公平竞争,不搞地方保护主义; 2)审批、执法部门热心为企业服务,无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 3)对公务人员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坚决惩处。 测评内容6、“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 测评标准: 1)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 2)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测评内容7、行业风气满意度 测评标准: A >85% B >80% C ≤80% 测评项目四: 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测评内容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 测评标准: 1)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并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2)广泛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 3)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学习宣传活动。 测评内容2、道德实践 测评标准: 1)倡导并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 2)提炼出城市精神,并为广大市民熟知; 3)设立市、区两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各类纪念馆、展览馆、革命遗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发挥积极作用; 4)大力开展红色旅游,拓展革命传统教育新阵地,制定加强红色旅游工作的意见或办法,加大红色景区、景点建设管理力度,加强红色旅游宣传、推介工作,促进红色旅游健康发展; 5)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文化活动,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 测评内容3、形势政策与国情教育 测评标准: 1)建立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 2)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政策教育、国情(包括中国革命史)教育、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 3)形势政策与国情教育师资队伍落实,阵地有保障。 测评内容4、市民教育 测评标准: 1)制定、宣传市民文明守则等文明规范,加强公民意识教育; 2)≥80%的街道建立市民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3)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 测评内容5、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测评标准: 1)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设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组织未成年人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网吧、电子游艺厅等实施有效管理,无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 3)做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落地工作,创造条件办好本地电台、电视台少儿节目;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净化广播电视声频、荧屏; 4)落实国家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的规定,校外活动场所内容健康,管理规范,坚持公益性;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 5)严厉打击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 测评内容6、人均教育经费支出 测评标准: A >450(元) B >220(元) C ≤220(元) 测评内容7、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测评标准: 1)按照国家办学标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 2)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扶持弱校的措施; 3)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管理。 测评内容8、学校管理 测评标准: 1)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政府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3)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和谐;中小学设立心理咨询室,并配备专、兼职教师; 4)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长效机制和相关制度,并得到落实; 5)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测评内容9、区级以上(含区级)大型广场文化活动次数 测评标准: A >10(次/年) B >6(次/年) C ≤6(次/年) 测评内容10、经常参加文体活动人数的比例 测评标准: A >60% B >50% C ≤50% 测评内容11、公共图书馆 测评标准: 1)市辖区域内有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馆内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 2)建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 3)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点覆盖率100%。 测评内容12、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场所 测评标准: 1)市(或市辖区域内)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为一级馆;所属各区文化馆100%达到三级馆以上标准,其中60%以上为二级馆; 2)市(或市辖区域内)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为二级馆,所属各区文化馆90%达到三级馆以上标准,其中40%以上为二级馆; 3)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建立并实施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 4)每个街道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坚持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正常开展活动。 测评内容13、国家档案馆 测评标准: 1)市档案馆为国家一级档案馆; 2)所属各区档案馆30%为国家二级以上档案馆。 测评内容14、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测评标准: A >1.08(平方米) B >1.03(平方米) C ≤1.03(平方米) 测评内容15、出版物管理 测评标准: 1)加强对图书、电子、音像、报刊等出版物以及印刷、复制企业的管理; 2)加强对无证照经营的管理; 3)形成“扫黄打非”的长效机制; 4)未发生过非法出版、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的恶性事件。 测评内容16、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 测评标准: 1)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 2)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3)集中开展净化网络文化环境整治活动,开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测评内容17、文化遗产保护 测评标准: 1)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有效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规定; 2)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代表性传承人; 3)文化遗产定期维护,保存完好率≥95%。 测评内容18、科普设施、科普队伍 测评标准: 1)市辖区域内有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或科普场馆; 2)≥80%的街道、乡镇有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 3)定期开展全市性科普志愿者活动。 测评内容19、科普宣传、科普活动 测评标准: 1)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科普宣传栏目、节目; 2)市政府网站设有科普网页; 3)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举办全市性科普教育活动≥3次/年,确保科普活动经费。 测评内容20、公共场所道德 测评标准: 1)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2)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 3)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 测评内容21、市民交通行为 测评标准: 1)交通遵章率达标; 2)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 3)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测评内容22、公共设施维护 测评标准: 1)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保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2)公共设施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 测评内容23、人际互助 测评标准: 1)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2)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3)孤、老、残、弱者得到志愿服务。 测评内容24、见义勇为 测评标准: 1)鼓励市民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 2)宣传表彰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与集体; 3)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与支持率≥90%; 4)无造成恶劣影响的见死不救事件。 测评内容25、慈善捐助 测评标准: 1)有专门的慈善捐助机构(包括慈善超市和接收捐助站点),专款专用; 2)有经常性的社会捐赠活动,特殊困难人群普遍得到救助; 3)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慈善捐助活动,形成机制。 测评内容26、志愿者组织与活动 测评标准: 1)建立由文明办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志愿者活动领导机构; 2)建立市民广泛参与的各类志愿者组织; 3)建立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比例≥8%; 4)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市民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测评内容27、公益活动 测评标准: 1)党政机关带头参加帮扶活动; 2)市民种绿、护绿活动参与率≥70%; 3)市民对捐献骨髓、器官等行为的认同率≥50%。 测评内容28、人际关系 测评标准: 1)社区人际关系融洽; 2)单位劳动关系和谐; 3)家庭关系和睦。 测评内容29、道德模范 测评标准: 1)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2)制定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办法,形成长效机制; 3)运用新闻媒体、文艺创作等多种形式,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在工厂、农村、社区、校园等城乡基层,形成学习、崇尚和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4)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5)社会各界对评选表彰结果的认同率≥80%。 测评项目五: 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测评内容1、人均GDP水平 测评标准: A 高于同等级城市的平均水平 B 等于同等级城市的平均水平 C 低于同等级城市的平均水平 测评内容2、单位GDP能耗 测评标准: A 低于省年度控制目标 B 等于省年度控制目标 C 高于省年度控制目标 测评内容3、第三产业贡献率 测评标准: A 第三产业增长率大于GDP增长率 B 第三产业增长率等于GDP增长率 C 第三产业增长率小于GDP增长率 测评内容4、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测评标准: A 高于同等级城市的平均水平 B 等于同等级城市的平均水平 C 低于同等级城市的平均水平 测评内容5、每十万人拥有专利授权数 测评标准: A 高于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B 等于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C低于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测评内容6、研发(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测评标准: A >1.2% B >1.0% C ≤1.0% 测评内容7、国际互联网用户普及率* 测评标准: A >32% B >30% C ≤30% 测评内容8、无障碍设施 测评标准: 1)城市主要道路设有无障碍设施; 2)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 3)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测评内容9、道路名称与主干道设施 测评标准: 1)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 2)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 3)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占用现象。 测评内容10、街巷基础设施 测评标准: 1)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 2)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 3)各项基础设施功能完好,确保人身安全。 测评内容11、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数量及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 测评标准: A >12(台) B >9(台) C ≤9(台) A >20% B >15% C ≤15% 测评内容12、公交站点布局 测评标准: 1)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方便乘客换乘; 2)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方便乘客上下车、过马路; 3)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的满意度≥60%。 测评内容13、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 测评标准: 1)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 2)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 3)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 4)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测评内容14、交通秩序与管理 测评标准: 1)交通事故死亡率<8人/万车; 2)交叉路口阻塞率≤2%; 3)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 4)交通秩序管理良好。 测评内容1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测评标准: 1)每3-10万居民拥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3)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满意率≥80%。 测评内容16、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 测评标准: 1)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2)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 3)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 测评内容17、食品安全 测评标准: 1)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5%; 2)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3)有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食物中毒处理及时,无漏报、瞒报情况;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4)及时依法处理使用非食品原料、工业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测评内容18、饮用水卫生 测评标准: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2)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管理规范; 3)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 4)供水单位和卫生监督机构对水质的检测结果合格。 测评内容19、计划生育率 测评标准: A >95% B >93% C ≤93% 测评内容20、平均预期寿命 测评标准: A >74(岁) B >73(岁) C ≤73(岁) 测评内容21、恩格尔系数* 测评标准: A <35% B <37% C ≥37% 测评内容22、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测评标准: 1)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3)建立完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 测评内容23、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 测评标准: A 100% B >90% C≤90% 测评内容24、城镇登记失业率 测评标准: A 低于年度控制目标 B 等于年度控制目标 C 高于年度控制目标 测评内容25、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 测评标准: A 低于年度控制目标 B等于年度控制目标 C 高于年度控制目标 测评内容26、住房保障制度 测评标准: 1)住房保障制度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2)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测评项目六: 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测评内容1、森林覆盖率* 测评标准: A >35% B >30% C ≤30% 测评内容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测评标准: A >35% B >30% C ≤30% 测评内容3、绿地率* 测评标准: A >30% B >25% C ≤25% 测评内容4、人均公共绿地 测评标准: A >8(平方米) B >6(平方米) C ≤6(平方米) 测评内容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率 测评标准: A >85% B >70% C ≤70% A 100% B >85% C ≤85% 测评内容6、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测评标准: A >80% B >70% C ≤70% 测评内容7、环境保护投资指数 测评标准: A >2.0% B >1.5% C ≤1.5% 测评内容8、空气污染指数(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 测评标准: A >85% B >80% C ≤80% 测评内容9、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 测评标准: A 100% B >90% C ≤90% 测评内容1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测评标准: A <60dB(A) A <70dB(A) B <65dB(A) B <75dB(A) C ≥65dB(A) C ≥75dB(A) 测评内容11、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测评标准: A 100%且市区内无劣V类水体 B >95%且市区内无劣V类水体 C ≤95%且市区内无劣V类水体 测评内容12、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 测评标准: A >75% B >70% C ≤70% 测评内容13、节能减排 测评标准: 1)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 2)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节能任务; 3)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测评项目七: 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测评内容1、领导重视,文明委指导协调 测评标准: 1)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创建文明城市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 2)市、区、街道建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有健全的工作制度; 3)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正常,能有效指导、协调创建工作; 4)落实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形成合力,实现齐抓共管。 测评内容2、文明办机构和组织协调工作 测评标准: 1)认真落实文明委交办的工作任务,积极提出工作建议; 2)组织协调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有力; 3)文明办有单列的行政编制,人员落实、职级明确。 测评内容3、创建目标、任务、措施 测评标准: 1)有明确的创建目标、计划; 2)有具体的保障措施; 3)有健全的评估表彰制度和奖励措施。 测评内容4、创建文明社区 测评标准: 1)在全市范围广泛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管理办法,对文明社区实行动态管理; 2)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80%以上; 3)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社区联谊活动,促进社区和谐。 测评内容5、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 测评标准: A >80% B >70% C ≤70% 测评内容6、“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覆盖面 测评标准: A 100% B >95% C ≤95% 测评内容7、创建文明单位 测评标准: 1)坚持开展全市性的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2)制定并实施创建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对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 3)文明单位的评选过程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测评内容8、创建文明家庭 测评标准: 1)开展全市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对文明家庭实行动态管理; 2)家庭美德的知晓率≥80%; 3)区级以上(含区级)文明家庭的比例≥20%。 测评内容9、以城带乡,联动发展 测评标准: 1)全市组织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3次/年; 2)落实城市支援农村的政策和措施,形成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3)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规划、有措施、有载体,群众参与面广,成效明显。 测评内容10、和谐创建活动 测评标准: 1)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和谐创建活动; 2)把和谐创建要求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制定管理办法,对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 3)市民对和谐创建活动的满意度≥75%。 测评内容11、创建工作氛围 测评标准: 1)注重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坚持开展学习先进活动; 2)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或专栏; 3)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广告总数的20%;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 4)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测评内容12、管理制度 测评标准: 1)明确各类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实施办法和长效管理措施; 2)建立完善的评选、考核、奖励制度,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先进称号的评定由文明委统一协调; 3)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4)创建文明城市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测评内容13、监督制度 测评标准: 1)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议案、提案; 2)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情况,有市民巡访、听证会等形式的群众监督机制;市民反映创建问题的渠道畅通,并能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3)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 测评内容14、投入机制 测评标准: 1)地方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 2)认真执行文化经济政策,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 3)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注:有“*”标示的为调节性测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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