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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完成城镇居民医保调查摸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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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07年12月20日 | 文档来源:区委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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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以来,区社保处狠抓调查摸底,初步摸清青山地区应纳入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共计135643人,其中各类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居民56788人;18—59岁非从业人员29494人;低收入家庭60岁及以上的老人2684人;低保户居民13878人;重度残疾人2229人;困难企业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3859人;在我市流动就业窗口办理养老保险而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26711人。经初步测算,以上人员每年共需筹集经费3789.61万元,其中个人缴纳2169.17万元,占57.24%,各级财政补贴1620.44万元,占42.76%。 (社保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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