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区法院召开“服务全民创业 创建优良法治环境座谈会” |
||||||
| 发布日期:08年6月26日 | 文档来源:法院 | ||||||
|
日前,青山区法院召开“服务全民创业,创建优良法治环境座谈会”,法院领导和法官与武钢、一冶、石化及经济开发区企业等十余家企业负责人以及工商、税务、银行等部分经济杠杆部门负责人畅谈了过去改软工作的经验做法,探讨了今后改软工作的新路径和举措,区改软办的负责同志到会并讲了话。 这次会议是在武汉市被确立为“两型社会”实验区、青山区被确立为循环经济试点区以及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背景下召开的。区法院党组认为,“两型社会”建设、全民创业,事关中部崛起的战略大局。青山区的循环经济试点处在全市改革实验的关键和前沿位置,创建和优化良好的法治环境对循环经济试点的顺利展开具有重大意义。 座谈会上,区法院首先介绍了过去通过审判和执行工作为企业发展和全民创业提供司法保障的情况:一是做好司法调解工作。基于为企业长远利益着想,区法院要求法官在办案中积极做调解工作,促使纠纷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既解决具体纠纷,又促进双方长期互信。除在审判中强调调解外,还增加了诉前调解、判前调解,加强了执行和解,使一些诉讼在立案时达成和解而免于诉累,一些案件临近宣判实现和解而免于执行,一些执行案件在不采取强制措施时自动履行。二是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主动上门和应邀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是区法院长期坚持开展的一项法律服务活动,通过这项服务为企业解答法律问题,防范矛盾激化,市场风险和化解纠纷隐患。三是积极发出司法建议。结合案件的审理,对涉诉企业就依法经营方面存在的失范问题提出书面或口头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堵漏建制。 在座谈中,与会企业代表踊跃发言,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今后法院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继续坚持和深化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企业涉诉案件的公正裁判;二是要重视法官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和提高法官的政治、业务素质,从根本上提高审判水平和司法能力;三是应当加强对企业法律服务新需求的前瞻性调查研究,与企业建立风险防范研究沟通平台,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扩思路,拓宽服务领域,使延伸服务更具针对性。四是建立和完善诉讼和执行便捷措施,提高审判和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的诉讼和执行成本及诉累,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经济效果。 会中,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德亮同志对与会企业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表示由衷的谢意。郑院长深有感触地说:听了企业领导们的发言,很受启发。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对今后的法院管理工作很有借鉴意义。并表示法院党组将认真归纳整理大家的意见,在吸收思考和深入研究基础上,尽快制定服务企业、促进全民创业、改善和优化创业环境的司法保障措施;承诺建立以民商事审判庭为主,研究部门协同工作,有关审判庭参加的法企共建平台,共同研讨企业风险防范、法律咨询服务等对策。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