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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士官招收工作的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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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08年5月15日 | 文档来源:人武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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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军区、警备区《关于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就今年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士官招收工作具体安排 今年招收士官工作共分为六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4月底前)。按照市征兵办要求,开展士官招收普查,对辖区高等院校毕业生情况进行普查,摸清底数,为确保招收任务圆满完成打基础。对此,区征兵办和院校的同志前期做了大量的工作,初步完成了一些准备。 (二)宣传发动和报名阶段(5月底前)。5月12日组织召开会议,学习政策规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5月中旬,采取多种手段搞好宣传发动,重点抓好爱国奉献、入伍动机、献身国防和兵役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5月12日-23日,应招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征兵办申请报名,院校等基层单位负责目测、政治初审和推荐。 (三)体格检查阶段。6月8日-10日,根据报名情况,拟采取由区统一组织的办法,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标准和办法进行体格检查。 (四)政治审查、专业审定阶段。6月30日以前,应招对象的政治审查由所在区公安部门负责,按照征集义务兵政治条件的规定进行。按照市征兵办统一的考核时间,市征兵办组织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审核应招对象的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理论、专业考试;审定合格后,确定预招对象并签订协议书。 (五)复检复审和审核定兵阶段。7月底以前,区征兵办对预招对象进行政治复审,市征兵办适时组织身体复查;对专业考核合格的人员,区征兵办公室与招收部队共同研究确定后,将拟招收的人员名单逐级上报省、市征兵办公室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关的入伍手续。 (六)组织输送和总结阶段。8月10日以前,由区征兵办根据市征兵办通知,按兵种、按单位与部队进行交接,协助搞好输送,按时、安全、顺利将新兵送到部队。逐级总结招收工作,上报总结报告和相关统计数据。 二、士官招收涉及的专业 电力技术类、建筑设备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公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测绘类、机械设计制造类、地面武器机动工程、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汽车类、通信类、财务类、烹饪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卫生检验类,共计17大类的76个专业。 三、士官招收的条件 (一)接受过本专业培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以招收应届毕业生为主,学历、年龄、专业符合要求的往届毕业生也可以招收。 (二)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三)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24周岁男性公民。 四、报名方法 5月12日—5月23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征兵办公室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和6张1寸免冠照片(彩色)。 五、招收的程序和办法 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的工作,由各级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其工作程序是: (一)本人申请。应招人员,必须是本人自愿,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报名。 (二)体检政审。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招人员的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标准和办法进行。 (三)专业考核。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应招人员必须进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的内容、标准、由部队制定,具体工作由兵役机关和部队共同组织。施考人员要对应招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评定。按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填写《招收士官专业技术考核评定表》。 (四)招收审定。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和部队招收人员要对专业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衡量,本着择优选定的原则,研究提出拟招收的人员名单,并报省征兵办公室和招收部队的军级单位审核,拟招收的第四期士官名单,须报大单位备案。 (五)批准入伍。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考核合格并经上级审核同意的招收对象,由当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统一填写为当年的8月1日。 (六)组织交接。招收士官的交接工作,采取接兵单位选派干部接收的办法进行。办理交接手续时,交接双方应按照《招收士官花名册》当面点交清楚,并在《招收士官花名册》上签名盖章,档案材料和组织介绍信一并交给部队。招收士官的档案主要包括:《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专业技术考核评定表》等。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青山区人民武装部三楼征兵办公室 联系电话:68846354(办) 联系人: 何新蓬
青山区征兵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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