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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团区委
领导成员: 书记:雷萍
副书记:苏健、殷功博、肖亚平
部门简介: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全区共青团组织的工作;在区青联中发挥核心作用;指导区学联工作;受党的委托领导全区少先队工作;承担青山区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区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等机构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区性青少年社团组织的工作。
(二)团结、教育和引导全区广大团员青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青山“两个文明”建设中培养和造就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调查研究全区青少年生存发展和青少年工作状况;参与制定并实施青少年工作和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并实施有关青年和青年工作的政策;配合政府处理、协调和督办与青少年权益相关的事务;积极发挥共青团在政府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
(四)适应青山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合青少年特点、健康有益的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青少年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五)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在校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六)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培训、选拔、使用团干部;指导少先队组织推荐优秀少先队员入团工作,做好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和推荐优秀青年人才走上重要岗位工作。
(七)负责对全区青少年教育、活动、服务阵地建设的业务指导或管理;组织、指导全区青少年开展宣传文化活动;负责全区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的评先表彰、宣传工作。
(八)开展全区青年统战工作,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组织全区青少年外事和区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活动,负责青年统战的对外宣传工作。
(九)指导、督促、检查区直单位团组织的工作,管理团区委所属的二级事业单位。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根据以上职责,团区委设2个职能部(室)
(一)办公室 68865145
(二)组宣部(挂学少部牌子) 68865144
工作时间: 8:30-12:00 2:30-5:30
办公地址: 青山区冶金大道3号
联系电话: 68865145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430080
部门网址: www.qst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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