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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养树木过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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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08年6月17日 | 文档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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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养树木成为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6月12日,家住红钢城三街社区的陈女士,兴冲冲的来到青山区绿委办公室,代为其子认养了青山公园内的九株赤枫树。 当日,是周宸枫小朋友一岁的生日。此前,为使其子生日更有纪念意义,陈女士考虑再三,因其子名中含有“枫”,且有与树木一起成长的愿望,陈女士最终选择以认养枫树作为儿子的一岁生日礼物。周宸枫小朋友认养的枫树位于青山公园中区,认养期限为一年。陈女士按规定交纳了以资代劳费用270元,委托青山公园代为管养所认养的树木。 目前,以生日为名认养树木在我市尚属首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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