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新闻: 国务院办公厅规定9月13日至15日中秋休假3天   武汉调整住房保障政策   武汉试行教科书免费循环使用   我省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 学校收费标准公布   武汉昨发今年首次高温预警    站内搜索:
   首页-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区直事业单位-园林局-机构概况
部门名称: 园林局
领导成员: 书记:陈广生
局长:万晓辉
副局长:钟明、彭跃美
调研员:刘惠琴
部门简介: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区有关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区与园林绿化相关的经济、技术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区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参与制订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中的园林绿化章节;参与审核本区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风景旅游开发、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中的园林绿化内容。
3、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区城乡全民义务植树的实施办法、制度和措施;负责编制全民义务植树年度计划,并对侖义务植树绿化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总结、评比、表彰。
4、监督本区城市各部门、单位以及个人贯彻执行国家园林绿化有关标准的情况;制订城市绿化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
5、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
6、指导城市园林绿化花卉、苗木的生产管理和植物保护工作;管理古树名木,制订技术措施。
7、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收取或代收有关的规费(含城市建设异地绿化费),并依法管理;监督管理本区城市园林绿化资源性资产和国有资产以及园林各项资金。
8、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园林绿化综合整治部分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对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的绿化配套方案及占用绿地、树木砍伐的审核。
10、负责组织园林绿化科研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园林科技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园林课题攻关指导园林绿化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推广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筹建区属公园,指导、协调辖区公园的管理工作。
11、负责组织园林绿化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在中小学开展园林绿化的宣传教育。
12、领导直属单位的工作;指导和协调区人民政府其他部门的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园林绿化队伍的建设,组织人员岗位培训、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指导经营活动。
13、负责区绿委办的日常事务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园林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党政办公室:86861251
(二)园林建设科:86861244
(三)园林管理科(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86866847
(四)经营财务科:86866855
纪检监察、工会、团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
工作时间: 8:30—12:00 2:30—5:30
办公地址: 青山区和平大道1561号
联系电话: 86861251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430080
部门网址:

 
 工作动态
 部门文件
 计划总结
 政策法规
 待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