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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
审批部门:
公安分局
事项类型:
核准事项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公安分局
行政审批程序:
1、填写《受理购用证明登记簿》;
2、审核检验相关材料;
3、送大队领导审批;
4、开具《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
行政审批条件:
1、工商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团法人登记书(复印件);
2、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用途说明;
3、年度使用计划;
4、介绍信;
注:本年度再次申购用证明的,只需提交以上2、4项材料。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联系方式:
85767006—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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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武汉市禁毒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购买、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向市公安机关申领购用证明,并不得擅自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向无购用证明者销售易制毒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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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
审批部门:
公安分局
事项类型:
核准事项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公安分局
行政审批程序:
1、填写《受理购用证明登记簿》;
2、审核检验相关材料;
3、送大队领导审批;
4、开具《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
行政审批条件:
1、工商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团法人登记书(复印件);
2、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用途说明;
3、年度使用计划;
4、介绍信;
注:本年度再次申购用证明的,只需提交以上2、4项材料。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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