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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审批部门:
公安分局
事项类型:
核准事项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公安分局
行政审批程序:
1、填写审批表;
2、经所辖派出所签署意见;
3、公安分局特业科签署意见;
4、分管局长签署意见
5、市局治安处审批
6、发放证书。
行政审批条件:
1、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负责人)主要简历、任职决定、本人身份证明和无违法犯罪历史证明;
3、消防验收意见书、公共场所用房安全鉴定书(原件);
4、企业治保组织及负责人名单、联系电话;
5、企业生产经营的平面示意图、租赁合同、房产证明;
6、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及生产安全监督的制度;
7、从业人员花名册、主要设备清单;
8、符合条件的刻字业及必须安装武汉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工本费10元。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联系方式:
85767006—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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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1、《武汉市印刻字业治安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印刻字业,应分别持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示的证明,向营业地点的区县公安部门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在凭证申请营业地点工商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2、鄂价费字[1999]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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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审批部门:
公安分局
事项类型:
核准事项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公安分局
行政审批程序:
1、填写审批表;
2、经所辖派出所签署意见;
3、公安分局特业科签署意见;
4、分管局长签署意见
5、市局治安处审批
6、发放证书。
行政审批条件:
1、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负责人)主要简历、任职决定、本人身份证明和无违法犯罪历史证明;
3、消防验收意见书、公共场所用房安全鉴定书(原件);
4、企业治保组织及负责人名单、联系电话;
5、企业生产经营的平面示意图、租赁合同、房产证明;
6、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及生产安全监督的制度;
7、从业人员花名册、主要设备清单;
8、符合条件的刻字业及必须安装武汉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工本费10元。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联系方式:
85767006—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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