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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电视摄像、录制服务许可
审批部门:
广电处
事项类型:
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广电处
行政审批程序:
受理
审核
现场查看(行业管理科)
批准
办结
行政审批条件:
1、书面申请报告
2、主要管理和业务人员简历(学历、职称、身份证复印件);
3、验资证明;
4、设备清单;
5、办公场所房产证明。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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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湖北省广播电视节目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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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电视摄像、录制服务许可
审批部门:
广电处
事项类型:
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广电处
行政审批程序:
受理
审核
现场查看(行业管理科)
批准
办结
行政审批条件:
1、书面申请报告
2、主要管理和业务人员简历(学历、职称、身份证复印件);
3、验资证明;
4、设备清单;
5、办公场所房产证明。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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