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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事项内容: 个人独立宗私房土地登记
审批部门: 规划局 事项类型: 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规划局
行政审批程序: 受理
审核(地籍科)
批准(分管领导)
办结
行政审批条件: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核对原件)
3、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书及身份证。
4、如涉及交易变更、继承、赠与需提供公证书、交易合同、土地收益金及契税发票复印件(核对原件),原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原件;
5、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土地证,长期有效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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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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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个人独立宗私房土地登记
审批部门: 规划局 事项类型: 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规划局
行政审批程序: 受理
审核(地籍科)
批准(分管领导)
办结
行政审批条件: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核对原件)
3、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书及身份证。
4、如涉及交易变更、继承、赠与需提供公证书、交易合同、土地收益金及契税发票复印件(核对原件),原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原件;
5、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土地证,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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