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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事项内容: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审批部门: 工商分局 事项类型: 备案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工商分局
行政审批程序: 1.接受申请;
2.审查受理;
3.决定。
行政审批条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或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事项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6.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依照上述办法的规定办理。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848220。投诉电话:86848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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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在线咨询:

事项内容: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审批部门: 工商分局 事项类型: 备案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工商分局
行政审批程序: 1.接受申请;
2.审查受理;
3.决定。
行政审批条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或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事项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6.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依照上述办法的规定办理。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848220。投诉电话:86848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