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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人防工程(含设施)的拆除、报废更新、迁移改造审批
审批部门:
人防办
事项类型:
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人防办
行政审批程序:
1.人防工程拆除、报废。
行政审批条件:
1.人防工程拆除报废申请;
2.人防工程(含设施)拆除、报废、更新、改造、迁移方案;
3.人防工程(含设施)平面图。
承诺时限:
15天
收费标准:
1.人民防空工程拆除、报废1500元/平方米;
2.人民防空工程(含设施)更新、迁移、改造不收费。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0806143。投诉电话:86848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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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3.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人防办鄂[2004]206号文件;
4.《武汉市人民防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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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人防工程(含设施)的拆除、报废更新、迁移改造审批
审批部门:
人防办
事项类型:
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人防办
行政审批程序:
1.人防工程拆除、报废。
行政审批条件:
1.人防工程拆除报废申请;
2.人防工程(含设施)拆除、报废、更新、改造、迁移方案;
3.人防工程(含设施)平面图。
承诺时限:
15天
收费标准:
1.人民防空工程拆除、报废1500元/平方米;
2.人民防空工程(含设施)更新、迁移、改造不收费。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0806143。投诉电话:86848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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