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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价[2008]5号青山区物价局关于2008年奥运会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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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08年8月12日 | 文档来源:发改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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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根据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做好奥运会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武价办[2008]126号)和市物价局稽查分局《关于奥运会期间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方案》(武价查[2008]12号)的要求,结合青山区实际,现就我局奥运会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专班 为加强对奥运会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青山区物价局“奥运会”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专班,由物价局长戢治中任组长,副局长徐连生、侯文福任副组长,下设一个检查组、一个投诉组和一个综合组,检查组负责奥运期间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综合组负责搜集、整理、上报市场价格检查情况;投诉组负责全区价格投诉、群众来信来访的收集处理及回告工作。奥运期间检查组、综合组、投诉组工作人员不休息,部门负责人24小时通信保持畅通。 二、巡查和检查的重点 一是监督检查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猪肉、粮食、食用油、禽蛋、蔬菜、食用盐、民用煤、液化气、成品油、公用电话等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 二是监督检查城市公交、出租车、长途汽车客运等交通运输行业价格执行情况; 三是检查与旅游相关的景点门票、餐饮、娱乐、宾馆饭店及停车场收费等; 四是检查国家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执行情况,对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 五是检查辖区内一、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和收费一日清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中小学校在暑期是否存在违规补课情况等。 三、检查的时限和范围 检查时限:从2008年8月8日至9月20日。 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旅游景点、商业企业、宾馆饭店、餐饮服务、交通运输、定点医疗机构、学校、药品零售等与奥运相关行业的价格和收费。 四、几点要求 l、按照区局安排,各科室确保奥运期间市场检查到位、值班人员到位、履行职责到位,实行科所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清正廉洁,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3、加强信息反馈。除了按要求每周一、三、五下午3时30分前向市物价局稽查分局基层科上报市场价格检查情况外,如遇价格突发事件应随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和局领导; 4、认真受理价格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努力化解矛盾,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武汉市青山区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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