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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纪委监察局出台八项措施规范案件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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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08年4月18日 | 文档来源:监察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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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青山区纪委监察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案件管理八项规定,规范案管工作。一是规范办案工作责任制的管理,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室;二是规范案件线索的管理,明确了案件线索的管理及初核;三是规范“两规”、“两指”措施的管理,明确了工作流程和办案安全责任;四是规范案件文书和案件档案的管理,明确了案件文书的签批和案件档案的移交等工作;五是规范《查核银行存款通知书》和《介绍信》的管理,明确了相关程序和要求;六是规范案件协查的管理,对协查工作作了明确;七是规范暂扣违纪款物的管理,明确了具体责任室和责任人;八是规范案件统计报表的管理,明确了签批报送的有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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