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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经贸办[2008]1号关于认真办理2008年度人大政协议提案和代表建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08年7月28日   |  文档来源:经贸委

区企业发展中心、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委直机关各科室:

认真做好办理议提案工作是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和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

根据青政办[2008]17号文件和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议提案交办会议要求,经贸委共承办37件市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政协建议案和委员提案,其中:市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议案1件、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建议案2件、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2件、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0条、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22条,主办26条,协办11条,经研究决定对议提案办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由各单位和部门的行政主要领导直接抓,逐条明确分管,指定承办责任单位(科室)、经办人、办结时间(其中:430日前办结15件,531日前办结19件,630日前办结3件)。

各承办单位(科室)、经办人应本着积极、主动、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做好议提案办理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采取上门走访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视察等形式,交流情况,征求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各承办单位(科室)、经办人必须按照承办的时间进度要求,按时将办理情况或结果报送经贸委办公室,经贸委办公室将按照范本要求规范函复。

 

附(暂无提供):

12008年市、区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

2、市区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格式

3、市、区政协提案答复格式

4、协办单位答复格式

5、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求意见反馈表

6、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情况征求意见反馈表

       

 

                                     二OO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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